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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冒充公安来电 大冶女子被骗18695元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      时间:2021-09-18 09:50

 

(通讯员 胡印情)9月14日,大冶市民李女士来到大冶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报警,称自己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损失18695元。

当日14时许,李女士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公安机关办案民警,称李女士涉嫌一起贩卖儿童案件,需要其协助调查。李女士信以为真,对方要求李女士添加微信沟通,李女士在电话内将自己微信号告诉了对方。

对方添加李女士为好友后,发给其“警官证”和“刑事拘捕冻结管制令”,“拘捕令”上显示李女士名下的工商银行账户涉及拐卖儿童非法洗钱案,需要证实李女士与犯罪团伙是否有经济往来。

李女士按照对方要求,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信息和手机收到的验证码提供给对方,随后发现银行卡内的钱被转走,意识到被骗的李女士连忙来到派出所报警。

目前,警方已对此展开调查。

警方介绍,诈骗分子事先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了受害者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公民身份信息,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致电受害者恐吓其涉嫌违法犯罪实施诈骗;通过发送伪造的公检法工作证件,以及附有受害者个人身份信息的虚假通缉令、拘捕令、财产冻结书等,使受害者信以为真;之后要求受害者前往隐蔽区域接受调查以证清白,或者要求设置呼叫转移,主要是让受害者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并对其进行洗脑,并告知受害者要自证清白,就需要查询其名下所有资金账户,并要求受害者在其电脑、手机、ATM机上按其提示进行相关银行账户操作,通常是要求受害者将钱款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或下载虚假APP,并在APP中填写银行卡账号、密码、验证码等,从而达到诈骗目的。

警方提醒市民: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QQ和微信等社交工具办案,不会通过互联网发送“通缉令”、“逮捕令”,不会在电话里要求受害者提供银行卡或者支付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