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营“动物园”再迎新
警民联手救助的“大个子”鹦鹉
竟是国家保护动物
“它跟我平常见过的鹦鹉不一样...”
“交给警察同志最放心!”
9月2日晚7时许
张先生带着一只鹦鹉
来到西塞山公安分局澄月派出所
通过仔细观察
民警发现这只鹦鹉个头不小
通体浅灰色羽毛
头部和颈部的羽毛有滚边
尾巴较短且还有一撮亮丽的红毛
确实与常见的鹦鹉不太一样
经了解
这只鹦鹉几天前飞到张先生家中
看其脚上有链子
张先生猜测这只鹦鹉应该有主
可能是从别人家里不小心飞出来的
鹦鹉在其家中“借宿”了几天
都迟迟没有离去的意思
周边也没有发现“寻鸟启示”
张先生遂与家人带着它来求助
经过仔细检查
民警发现鹦鹉身体并无外伤
精神状态良好
由于无法准确辨别具体品种
民警便拍下视频和照片
发给黄石市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
经救护中心专家辨认
这只鹦鹉是非洲灰鹦鹉
被列入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
在我国等同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进行管理
必须要有林业部门的许可才能饲养
随后
民警将非洲灰鹦鹉移交给救护中心
也正在对其来源展开进一步调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是所有动物
都可以作为宠物来饲养
也不是所有的宠物
都可以随意售卖
购买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属于违法行为
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