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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友”请注意!无人机新规来了,这些事你得知道!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      时间:2025-07-03 14:25

无人机新规

2025年6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对无人机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公共安全管理。

此次修订对无人机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管理作出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其中无人机“黑飞”等行为增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给予处罚。

第四十六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七十六条: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特警队员在开展无人机反制训练

为了规范无人机行业发展,

我国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哪些行为属于“黑飞”?

一旦进行了“无人机黑飞”,

触犯哪些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黑飞” 行为导致航班延误、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操作者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 “黑飞” 行为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妨害公务等,也会根据相应刑法条款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是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的首部专门行政法规。该《条例》明确规定几种“黑飞”的情形:

无照飞行: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人员,未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相应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而进行飞行。

未实名登记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未依法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督服务平台及其应用程序进行实名登记,就进行飞行活动。

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飞行:在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等各类管制空域内,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操控模型航空器在划定空域外飞行:违反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模型航空器飞行空域,在其外进行飞行。

禁止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下列行为:

(一)违法拍摄军事设施、军工设施或者其他涉密场所;

(二)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秩序或者公共场所秩序;

(三)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四)投放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宣传品或者其他物品;

(五)危及公共设施、单位或者个人财产安全;

(六)危及他人生命健康,非法采集信息,或者侵犯他人其他人身权益;

(七)非法获取、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违法向境外提供数据信息;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黄石公安温馨提示

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及从业者

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空中秩序和社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