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网
进出停车场记录“只进不出”,宁波一车主自作聪明上演“神操作”,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近日,奉化岳林派出所接到停车场报警,称一辆黑色轿车长期存在逃费嫌疑。民警调取监控发现,该车每次离场都“技巧娴熟”——趁着前车缴费抬杆的瞬间,一脚油门紧跟而出,全程未支付一分钱。
凭着这套“跟车术”,嫌疑人累计逃费183次,金额达3000余元。落网后他坦言,起初只是侥幸一试,见无人追究便愈发大胆。然而,法网恢恢,他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跟车式”逃停车费,“刑”吗?
警方提醒
车主开车进入无人看管的收费停车场,意味着其和停车场管理方达成了协议,基于自己的停车行为具有按照停放时间来缴费的义务。但个别车主利用与前车“同进同出”方式,使得电子缴费设备无法有效识别到车主进出停车场的时间,进而达到逃避停车费的目的。其行为造成了停车场管理方的经济损失,涉嫌盗窃罪。
当然,如果后车车主未能闯过停车杆,而是正好撞上栏杆且将收费闸机破坏,当数额较大时,后车车主可能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车主采取伪造车牌等方式逃避停车费,达到一定数额,则涉嫌诈骗罪。
提醒各位车主,无论是传统人工值守停车场,还是无人值守的电子收费停车场,车主都应按照“一车一杆”“一车一过”规则进出停车场。如果遇到被人跟车逃费的情况,可以选择报警处理。如果自己不小心跟了别人的车逃了费,应主动向有关人员说明情况,补缴停车的费用。切勿因一时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
停车费金额再小,逃缴也是违法行为。 “金额小没人管”“次数多查不清”的想法千万不能有,侥幸心理换来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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