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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在债主擅自拿走值钱物 涉嫌盗窃被刑拘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2-22 09:58

警方追回的被盗物品  通讯员 杨慧兰 摄

胡某接受审讯  通讯员  杨慧兰 摄

(通讯员 杨慧兰)因2000元欠款多年未讨到手,阳新一债主一时气急败坏做出“糊涂事”,私自拿走债务人家中的值钱物抵债,却最终让自己从债主变成了盗窃嫌疑人。

因想赶在除夕前向阳新县木港镇丰台村的柯先生讨要欠款,2月3日(2018年腊月二十九日)上午,家住阳新县兴国镇太垴村的胡某(男,现年45岁)特意开车往柯先生家赶路,一心想讨回柯先生几年前欠他的2000元钱。

当天上午11时许,胡某赶到柯先生家门前时,发现其家大门紧闭,大声叫喊也无人应答。吃了“闭门羹”的胡某很恼火,打电话联系柯先生,连续拨打多次,柯先生却始终不接。

“有人在家吗?有人在家吗?每次上门,不是避而不见,就是不接电话,活见鬼了!”窝火的胡某越想越气愤,便在柯先生的家门口大声叫嚷起来,却仍然无人搭理。

为了探明屋里到底是否有人,叫喊之后的胡某便上前推大门,发现该屋大门并没锁,一

推就开。

进屋一看,空无一人。

屋内屋外转悠了几圈后,胡某发现邻居几家也是大门紧闭,周围也没发现任何人。

见无他人在场,胡某突然萌生一种想法:干脆趁人不在,进屋拿些值钱的东西抵债,免得“竹篮打水一场空”,又白跑一趟。

由于柯先生家中无人,胡某便不紧不慢地在屋内挑选起值钱的家当来。经过一番对比,胡某选了1辆两轮电动车、1个电压力锅、1台电子秤、1个电锯、1个电钻、1个快速高效充电器、1个电源逆变器等7样东西。之后,胡某一一将这7样物件搬到其开来的面包车上,然后匆匆离开现场。

发现家里失窃,当天下午回到家中的柯先生报了警。

阳新县公安局木港派出所通过侦查,很快锁定嫌疑人为胡某。

该所民警多次对胡某实施抓捕无果后,多次上门找到其家属等多方做思想工作,宣讲法律政策,敦促胡某尽早投案自首,与此同时对胡某开展不懈追踪。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民警多次思想感化工作, 2月20日上午,胡某主动到木港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将从柯先生家中拿走的7件物品全部退还。

据悉,这7件东西价值5000余元,胡某拿走后放在家里未作任何处置,本想以此弥补损失,谁知“损失”更大。

目前,阳新警方依法将涉嫌盗窃嫌疑人胡某刑事拘留,因其有投案自首的情节,已被取保候审,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尽管他人欠款在先,但未经债务人同意,债主不得私自拿走他人财物抵债。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催讨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