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陈某舰家门被油漆喷字 徐其龙 摄
(通讯员 徐其龙)9月14日,大冶市公安局金山店派出所依法办理一起在讨债过程中做出过激行为造成毁财的案件,目前,涉嫌故意毁财的违法行为人石某霞(女,33岁,东岳街办人,)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4月,欠债人陈某舰(男,35岁,金山店人)以自己做生意信用卡周转不开为由,向朋友石某霞借款2.1万元。借钱时,陈某舰写下一张欠条,信誓旦旦许诺十天后就会还钱。可是直至9月份,陈某舰还是没有还钱。
为了讨要这笔久久未还的欠款,石某霞曾6次去陈某舰家,陈某舰要么躲着石某霞不在家中,要么称现在手头没钱,等有钱马上还。
心急讨债的石某霞于9月14日下午2时许,带着自己的两个弟弟,再次来到陈某舰家中,陈某舰不在,只有其妻子黄某一人在家带孩子。
黄某告诉石某霞,是陈某舰欠的钱,要找就找陈某舰本人,陈某舰平时也经常被人催债,把自己本来好好的家也给害苦了。
一个是饱受催债折磨,一个是久为拖款烦恼,双方很快发生口角争执。石某霞一怒之下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白色喷漆,不顾黄某劝阻,在陈某舰家防盗门的正反两面喷写了“还钱,死人”“陈某舰还钱”等字样。
这一过激行为将本来合理的讨债转化成一起治安违法案件。
民警对石某霞宣读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向石某霞进行普法教育。石某霞听后幡然醒悟,向民警表示等自己拘留期满,将走正当的司法程序解决债务纠纷问题。此外,民警也对陈某舰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其要按约定时间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