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徐翠翠)房屋封顶是件喜庆事,但有人却不顾禁令在禁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最终乐极生悲。10月21日,大冶市东岳街道居民石某旭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大冶警方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10月17日14时许,一串“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起过后,有群众拨打110举报:东岳街道办事处下厝嘴区域,有人违反禁鞭规定燃放鞭炮。
大冶市公安局东岳路派出所民警刘克怡迅速出警赶赴下厝嘴展开调查,先后对环卫工人和附近居委会进行走访,最终获悉当日位于某小区的石某旭家有人燃放过的鞭炮。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现场还有未处理的烟花纸箱,立即将住户石某旭(男,69岁,东岳路办事处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了解,10月17日14时许,石某旭因自家新建房屋封顶,为讨吉利,而违反禁鞭规定在新建房屋门前燃放亲友送来的烟花爆竹。
10月21日,大冶警方依法对石某旭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大冶市城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警方将根据相关条例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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