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思)近日,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某企业员工因追女生争风吃醋,酒后持械伤人,造成对方二级轻伤,10月18日,黄石市公安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汪仁派出所对外通报,打人者黄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喂,110吗?我被人打了。”10月9日0时许,汪仁派出所接到某企业员工报警,称自己被同厂员工打伤。
接警后,该所民警戴黎明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他抢了我的女朋友,我为什么不能打他?”现场,一名男子叫嚣着,还几次欲对坐在床上的另一名男子动手,被旁人及时拦阻。
经了解,坐在床上的男子就是报警人黄某(19岁,还地桥镇人),而另一名男子是打人者李某(35岁,鄂州市人)。
见李某情绪激动,为了防止双方再次发生冲突,民警戴黎明将他带至所内做进一步调查。
李某告诉民警,他因追求同事石某不成,心情低落,遂独自在厂区寝室喝闷酒。想着石某与黄某关系密切,便认为是黄某导致自己追爱不成,于是借着酒劲,决定去给黄某一个教训。之后,他顺手操起一根钢管,冲到黄某寝室,对正在熟睡的黄某一顿打。
睡梦中遭人暴打,黄某连忙报警,民警赶到时,黄某已多处受伤。经鉴定,黄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李某酒醒后,经民警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后,称:“当时喝醉了酒,认为自己女朋友被人抢了,情绪很不好,一时激动就将人打了。”他对自己的打人行为表示非常后悔。
目前,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