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33000元购买一辆二手叉车捡了个便宜,不想,叉车没到手,还损失了15000元。近日,阳新一男子先警方发布电诈警情通报,千万警惕虚假购物类诈骗。
4月20日晚上,阳新县排市镇周师傅报警称,头天中午12时许,在某短视频平台,发现一条售卖叉车的视频信息,因自己最近正好打算购买一辆叉车,于是点开细看。根据该视频中的电话号码,周师傅添加某大型木材加工厂的销售人员“马某”为微信好友,并显示该人为河北廊坊市人。
通过微信沟通,周师傅与马某协商达成一致,以33000元购入一辆二手叉车,预付15000元,等到叉车发货后,再结算尾款,并由物流公司代收款。
双方谈好相关事宜后,马某向周师傅发来一张快递出单凭证,表示周师傅尽快支付第一笔资金,就可当即发货。
4月19日下午4时许,周师傅向马某转出15000元预付款。而过了半个小时之后,马某又向周师傅联系,称物流公司以路途较远为由拒绝代收大笔尾款,发货受阻。要求周师傅再付款13000元,剩下的5000元可以货到付款。
为此,周师傅非常生气,便与对方理论,对方不示弱,坚称与周师傅周旋已错过了与其他买家的交易,若要退款,要求扣除2000元违约金作为补偿。周师傅考虑到只要大头资金能够回笼,损失2000元就当作交了考虑不成熟的“学费”,爽快答应。
然而,等了一整天之后,直到4月20日下午,周师傅仍然没有收到退款,感觉被骗,并发现电话、微信均已无法联系对方。于是,周师傅赶到派出所报警。
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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