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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介绍朋友借卡“跑分” 几人涉嫌帮信罪被抓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      时间:2023-03-06 08:55

(通讯员 熊静怡 杨慧兰)“万万没想到,一个‘朋友圈’把自己和朋友给毁了!”3月3日,当一名男子将自己的罪过归咎于一个朋友圈时,办案民警及时向其普法纠正:“不是‘朋友圈’的问题,是你们违法犯罪贪财所致。”

2月22日,阳新县龙港镇男子陈某约上两名好友,前往咸宁泡温泉。出行前,陈某在微信朋友圈更新了动态,流露出一路上愉悦的心情。

看到这条朋友圈后,陈某一名正在咸宁务工的好友肖某甲就主动与其联络,并邀约见面聚聚。好友相见,觥筹交错,酒足饭饱之后,肖某甲谎称,因自己的银行卡被限额,想借用陈某一行三人的银行卡用于转账。肖某甲表示给予对方7%的“好处费”。

陈某称自己未带银行卡出门,而极力游说其同行的好友肖某乙和肖某丙。经不住利诱,肖某乙和肖某丙便将自己的银行卡及密码交给肖某甲。

拿到他人的银行卡到手后,肖某甲转账、提现、交易……

近日,阳新县公安局龙港派出所副所长民警在办理一起团伙帮信案时,查明肖某甲为团伙主犯,专门以各种借口从熟人朋友处借卡“跑分”赚钱。按照几人之间的承诺,根据涉卡流水金额分成,肖某乙获利4600元,肖某丙获利2100元。

案件侦查过程中,陈某曾多次向民警“抱怨”称,自己仅仅发朋友圈,就把自己和朋友“拉下水”。实际上,陈某虽然没有出借银行卡,但他也获得其300元的推介好处费。陈某的银行卡早已因涉嫌网络诈骗已被公安机关冻结,实则是他有意将同行的两位朋友带上歧路。

目前,阳新警方已对肖某甲、肖某乙两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肖某丙、陈某已被移交山东警方并另案处理,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