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熊静怡 王友红)大冶一男子罗某某,通过私刻公司印章、伪造虚假合同的方式,诈骗16.3万元。11月7日,大冶市公安局对外公布,抓获嫌疑人罗某某,并为受害者追回全部被骗金额。
10月19日,大冶市公安局东岳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某甲”企业的法人报警,称发现有人伪造公司印章与“某乙”企业签订工程合同,并从中收取好处费。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报警人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查明的案件事实,并成功锁定嫌疑人,是30岁的罗某某。
经查,罗某某原为“某甲”公司的员工,几个月一直没有到公司上班报到,于是公司按照固定将其开除。在此期间,罗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私刻公章、伪造合同等方式骗取“某乙”公司企业法人赵某某16.3万元。
随后,民警立即将受害人赵某某传唤至派出所了解情况。通过询问得知,赵先生是“某乙”公司的老板。今年5月31日,赵先生在一饭局上认识了罗某某,对方自称在“某甲”公司上班。在饭局中,罗某某有意透露其公司近期有一制作广告牌的项目,需要寻找合作方,并询问赵先生有没有兴趣。
鉴于罗某某所在的企业实力不错,赵先生当即表示有兴趣。在初步做好协商后,双方添加了微信。随后的几天时间内,罗某某便与赵先生私下签订了多份合同。期间,罗某某先后多次以需要打点关系为由向赵先生索要高档烟酒共计16.3万元
可几个月过去了,工程迟迟不见开始,着急的赵先生多次向罗某某询问工程的进展情况,罗某某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察觉事情不对劲后,赵先生找到该公司的负责人刘先生了解工程情况,这才发现自己手中签订的合同都是伪造的。在得知有人伪造公司印章与其他企业签订工程合同并从中收取好处费后,“某甲”公司的负责人刘先生立即来到东岳路派出所报案。
由于嫌疑人已潜逃至外地,大冶公安依法将其列为网上逃犯。11月3日,办案民警远赴新疆,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罗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罗某某对其伪造公章、冒充某公司的员工诈骗赵某某16.3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罗某某由于近期手头拮据,在饭局中认识了赵先生,便吹嘘其是某公司的工作人员,最近手头正好有个广告牌制作工程需要合伙人。见赵先生表现的非常有兴趣,他便提前私刻好公司公章,并伪造好合同等相关资料,签订多份工程合同。今年5月31日至8月25日,罗某某多次以需要购买烟酒打点关系为由,骗得赵先生高档烟酒价值16.3万元。拿到货物后,他就直接低价转卖获利13万余元,用来日常挥霍。
在民警的法治宣传教育下,罗某某的家属将金额归还给赵先生。
目前,罗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大冶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