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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隐患、保安全——黄石公安联合多部门深入推进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来源:央视网      时间:2025-12-24 09:55

岁末年尾,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频发,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黄石警方以“零容忍”、“强打击”的态度,采取市民举报热线核查、多部门联动追查等多项举措打击震慑此类违法犯罪活动。11月1日至今,查处行政案件13起,行政拘留14人,收缴烟花爆竹6451件。

设举报电话,快速核查

警民鱼水情,人民群众主动发现并热情提供违法行为线索,公安民警快速响应、强力打击违法犯罪事实,形成警民合力,高效打击,形成震慑。

12月1日下午,大冶市公安局金湖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辖区某在建小区一在建民房内有一处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窝点。接警后,民警迅速带队赶到现场,在一栋停止建设的5层楼房的一楼架空层处,发现层层叠放、数量惊人的各类烟花爆竹,该场所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风险极大,经现场清点,共有烟花602件、爆竹278件。民警当即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将所有烟花爆竹安全转运至专用仓库。随后立即开展追根溯源工作,经研判,该房屋曾有一名尹姓男子试图租用,其曾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处罚,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后经民警联系沟通、耐心规劝,于12月4日尹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对自己心存侥幸私自储存烟花爆竹于在建民房架空层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尹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5年11月12日中午,罗桥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位于大冶市罗桥街道某村民房中有大量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经调查:陈某某于2025年7月找他人花2万元现金购买烟花爆竹五百余件,并将五百余件烟花爆竹非法储存于家中,供村里接太公活动燃放使用,直至被我所办案民警发现。2025年11月13日陈某某主动到我所投案自首。


多部门联动,强力追查

黄石市各部门联动协作,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挖源头、断链条,坚决斩断违法犯罪各环节链条。

2025年11月2日凌晨,阳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县应急管理局通过研判及前期调查,发现曾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受过打处的龙港镇居民孔某,有“重操旧业”的嫌疑,阳新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迅速开展研判,对孔某驾驶的车辆进行追踪锁定,最终在阳新县龙港镇将正在驾驶车辆运输烟花爆竹的孔某抓获,并在车上发现烟花爆竹490件,民警通过连夜审查,孔某如实交代了其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后阳新县公安局依法对孔某行政拘留10日。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存储、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花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