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警界资讯 > 警界要闻

“12·4 国家宪法日” 风里雨里 普法“大餐”等你

   时间:2018-12-04 18:12

    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了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黄石建设,上午,黄石市在工人文化宫组织开展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百家单位,千名干部”法治大咨询活动。黄石市公安局政治部、法制、治安、刑侦(市局“扫黑办”)、禁毒、交巡警、网安支队等参加活动。

  虽然下着雨,但群众学习宪法,民警宣传宪法的热情丝毫没有减退。

  “1982年12月4日,中国现行宪法正式颁布实施,国家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12月4号是国家宪法日,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

   现场,类似这样的宣传介绍宪法的声音此起彼伏,民警们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热情让群众知宪法,懂宪法。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民警们在现场接受了群众的法律咨询,针对群众在平时生活中遇到的涉警涉法疑难问题,耐心解答。听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举报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