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冲 刘芳)“7年了,我终于解脱了……”7年前,黄石男子陈某同他人盗窃钢材后害怕被抓潜逃在外;7年间,民警多次找到其亲友做思想工作,最终,陈某主动投案自首。
6月15日,被盗钢材煤矿厂的负责人来到黄石市公安局西塞山分局八泉派出所,领回陈某退回的1100元,至此该盗窃案涉案钱款已全部退还,赢得了辖区企业的赞誉。
时间回到2014年,时年53岁的陈某(红安人)在黄石某煤矿厂工作,煤矿厂7月份关停,矿井下陆续回收的一批U型钢架将作为废钢处理,陈某和另外4名员工看到堆置的废钢起了歪心思,决定偷偷卖掉。
同年9月23日0时许,5人将堆着90余根U型支架钢的车推出煤矿厂,卖得7038元,陈某分得1100元。案发后,八泉派出所立即成立专班破案,其中4人先后到案并退还赃款。陈某害怕被抓闻风而逃,独自到沿海城市躲藏。
7年间,八泉派出所负责该起案件的民警换了一批又一批,但对陈某的追逃工作从未间断。办案民警朱续传、袁晶晶经常抽出时间找到陈某在黄石的亲戚好友,并多次联系陈某身在武汉的家人,希望亲友们配合劝告陈某尽快投案自首。
今年5月,袁晶晶通过多方核查,终于电话联系上了陈某本人,告知其同案的4名嫌疑人已先后归案,劝陈某主动投案自首并退还赃款。
“这7年来东躲西藏的,心里总是不好受,这下终于如释重负……”6月2日,陈某回到黄石,主动走进八泉派出所投案自首。
陈某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当年的盗窃事实,称在煤矿厂工作的收入不高,煤矿厂停产了,看着里面的东西也没什么用处,几个同事一合计,便想卖出换成钱,没想到触犯了法律。
目前,陈某已退还赃款,被取保候审。
警方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莫心存侥幸心理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