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的社会呼声已经存在许久,相关部门也在积极推进规范养犬行为措施的实行,但遛狗不牵绳这事却还是偶有发生。近日,大冶一女子因在商场遛狗没有牵绳被罚款。

陈女士在商场溜狗未牵绳
2月22日19时许,大冶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商场遛狗没有牵绳,且狗体型较大,过路行人避而不及。
民警柯春财赶往商场,果然发现一条未拴绳的金毛犬,体型庞大,对市民的人身安全存在潜在威胁。附近除了狗的主人,几乎看不到其他人。
民警立即上前询问狗主人陈女士。
“我以为不用一直把绳牵着,想让它自由活动一下。”陈女士解释道。
“遛狗不牵绳属于违法行为,不把绳子牵好,万一狗把人咬了怎么办呢?”民警说。
陈女士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是自己疏忽大意了,当场将绳子拴好,并保证今后不论在哪种场合遛狗都会时刻牵好绳子。
根据《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大冶警方依法对陈女士处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目前市民反映较为强烈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就是遛狗不牵绳,惊扰他人。未牵绳的狗在兴奋时很难控制,对市民的人身安全存在极大隐患。在此提醒各位养犬人士在外出遛狗时牵好绳子,保护好他人,也是保护好自己。”民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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