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熊静怡 张彩)“警察同志,我发现一只‘大鸟’,看似很凶猛,趴在地上,好像不能飞了。”3月20日,大冶市公安局金山店派出所接到大冶市民陈先生的报警电话。
当天上午,陈先生在上班的路上,看见地上趴着一只“大鸟”,疑似猫头鹰,他不知道该送往哪个部门,只好寻求派出所民警的帮助。
接到报警后,金山店派出所民警尹维钢立即赶赴现场,只见一只“大鸟”低头蜷缩着,经过观察,民警发现该鸟尖嘴白面,通体呈黑褐色,身体无明显外伤。
在与大冶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取得联系后,尹维钢先将猫头鹰带回派出所。工作人员来到了派出所后,经辨认,被救助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学名为草鸮。经细致检查,工作人员发现,猫头鹰的脚部有明显外伤。
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表示,后期会将猫头鹰送往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接受治疗和进一步检查,待外伤愈合后,将择机将其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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