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友红)11月18日11时许,大冶市公安局东岳路派出所接到辖区热心群众报警求助,称在青龙路湖堤附近的草坪里发现了一只貌似鹰的大鸟,疑似受伤,无法飞行,需要救助。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报警人所指的地方,看见一只面部长得像猴子,体型与猫头鹰相似,全身羽毛呈黄褐色的大鸟蜷缩在草丛中,无法飞行。
见状,民警立即小心翼翼地将这只鸟装进笼子,带回东岳路派出所进行临时安置,并迅速与大冶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点取得电话联系。
在得知情况后,救护站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到东岳路派出所。经初步观察和辨认,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别名猴面鹰。现场,救护站工作人员和民警对草鸮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其生命体征正常、无外伤,应该是由于天气原因,导致出现应激反应无法飞行。
目前,草鸮已交由大冶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点妥善安置,待其恢复良好后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