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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城区恢复12个路口交通信号灯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      时间:2020-03-09 17:19

     3月6日起,黄石城区12处路口交通信号灯重新启用,车辆行经这些路口需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自2月3日起,根据《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6号)》,黄石城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各路口采取红灯禁行措施。执行过程中,由于部分司机通过路口时疏忽大意、未减速让行等原因,少数路口时有交通事故发生。

     针对该情况,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经过研究,并报请黄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组批准,从即日起,对黄石城区12处主要交通路口恢复交通信号灯使用,并按目前交通状况优化交通信号灯配时和提醒设施。各类允许通行的车辆,在通过这12处路口时,需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黄石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特别提醒市民,此次恢复部分路口交通信号灯通行,目的是保障通行安全,黄石市交通管制措施目前没有解除,未获得通行许可的车辆,暂时不允许上路行驶。疫情防控攻坚战还未结束,对此造成的不便还请广大市民理解。

    附:12个交通路口明细:

    1、湖滨大道黄石商场路口;

    2、湖滨大道人事局路口;

    3、黄石大道十四中路口;

    4、黄石大道沈家营路口;

    5、黄石大道青龙阁路口;

    6、下陆大道老下陆路口;

    7、桂林南路广州路路口;

    8、金山大道圣明路路口;

    9、大棋路宝山路路口;

    10、大棋路月亮山路路口;

    11、大棋路圣明路路口;

    12、颐阳路爱康医院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