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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闻】连根铲除罂粟30株,让“罪恶之花”不再绽放

来源:大冶禁毒      时间:2022-05-16 08:59

罂粟是一种极为美丽的植物,叶片碧绿,花色缤纷。茎株亭亭玉立,硕果高高在上,可与这绚丽外表截然相反的是它的另一身份——毒品原植物。长期食用会严重成瘾,导致慢性中毒、损害中枢神经造成呼吸困难甚至致死,严重危害生命健康。春末夏初季节正值罂粟花开结果之际,极少数居民因法律意识不强会在自家附近或院子内种植罂粟作为观赏植物。

近日,大冶市公安局禁毒大队、金湖派出所在金湖街办姜桥村左家湾查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30株。 当事人戴某某(女)称,其种植罂粟只是因为觉得好看,并不知这是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并普及毒品知识。

最后,戴某某主动将罂粟铲除,民警加强对周边群众禁毒知识普及,说明毒品的危害。周围群众了解相关知识后,纷纷表示绝不私种罂粟,发现有人种植也会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到15日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