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回避申请决定书
申请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警 号:
申请人于 年 月 日以 为由,申请(被申请人) 回避实施(《行政检查通知书》编号)行政检查。
□经审查,符合 规定的回避情形,同意申请人的回避申请,并将民警更换为 ,警号 。
□经审查,不符合 规定的回避情形,驳回申请人的回避申请。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救济。
行政执法主体
(印章)
年 月 日
受送达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方式和地址:
【注意事项】
1.同意或者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可以口头告知并作记录,但被检查人要求书面送达的,应当书面送达。
2.被检查人对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应当保障其救济权利。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