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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情况记录表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时间:2026-05-29 18:24

编号:        

行政检查情况记录表

被检查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民警情况

姓名


警号


姓名


警号


检查时间

    日( 分)至    日( 分)

检查地点


检查情况

(此处仅记录检查事实情况)

被检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民警:                        

民警:                         

结果告知

通过行政检查

未通过行政检查

其他

【注意事项】

1.检查情况主要填写检查事项、标准、方式、内容和存在的问题等。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条目化的形式规范填写内容,尽可能采用勾选等方式,快速便捷准确记录检查情况,减轻民警负担,同时使被检查人清晰知晓检查情况

2.检查结果能当场告知的,应当当场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及时告知。实施行政检查时,要加强指导服务。

3.通过信息平台统一公示检查结果的,应当在检查时告知被检查人查询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