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反诈知识不断普及
“杀猪盘”早已人尽皆知
许多群众有了“电诈抗体”
见国民不好骗
诈骗团伙居然剑走偏锋
打起了外国人的主意
“杀洋盘”,大家听过吗?
“杀洋盘”
所谓“杀洋盘”,是“杀猪盘”诈骗的新变种:诈骗分子将目标瞄准外国人,利用翻译软件和外国网友联系办理“网贷”(或“聊天交友”),以相同手段获取被害人信任后,引导被害人“缴纳保证金”、“解冻费”等各种形式的转账汇款,骗取钱财。
日前,黄石港公安分局重拳出击,成功捣毁一个专骗外国人的“杀洋盘”涉诈团伙,6名涉案嫌疑人落网,现场查获作案手机50余部、电脑10余台。
▲民警抓获涉案嫌疑人
▲民警现场查获作案电脑、手机
11月4日,黄石港公安分局在市局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组织精干力量统一收网,现场抓获6名正在从事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现场图片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以招聘话务员为由,招聘杨某、游某、陈某、潘某、郭某等五人在某境外贷款平台上充当客服人员,利用某境外社交平台与墨西哥籍受害人聊天获取信任。
▲嫌疑人与外籍被害人聊天记录
学历不够,话术套路来凑↓
据嫌疑人交代,在行骗过程中,由于犯罪嫌疑人的外语基础薄弱,他们只能通过机械地复制好话术通过翻译软件与对方沟通。并使用培训好的一套话术,诱骗受害人办理网络贷款,并以缴纳一定金额的押金、解冻费等等名义支付各种费用以此来骗取他人钱财。
▲通过翻译软件翻译诈骗话术
经查,该团伙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警方提示
无论是诈骗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是在中国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就是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相关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
第五条 利用发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10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当您发现身边有这类可疑场所或人员时,请立即拨打110向警方提供线索,检举揭发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警方将对举报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