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刚刚结束,这让我想起曾经收藏的一件与“两会”有关的纪念封来。
去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回顾2016年工作时特别提到,“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共同推广江苏‘预防职务犯罪邮路’”。这是继2016年之后,“预防邮路”再次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
预防邮路是什么意思呢?有何作用?为何能连续两年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正巧本人收到一封由江苏省泰州寄来的“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推进会”纪念封,现结合实际情况谈一谈。
早在1940年5月9日,周恩来同志在接见中华邮政总局驻西安第三段军邮总视察林卓午时,就亲笔书写了“传邮万里国脉所系”的题词。1981年5月9日,原邮电部为纪念全国人大发出的“国共第三次合作、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号召,纪念周恩来总理为林卓午题词41周年,发行了这套以周恩来的书法手迹“传邮万里国脉所系”为主图的、编号为J.70的邮票。周恩来同志的题词强调了邮政通讯在国计民生中的重大意义,指出邮政事业直接关系到国家命脉。
为有效整合各种预防力量和预防资源,搭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平台,全面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共同打造了“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品牌。
“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是指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邮政通信服务有机融合,招募热心预防职务犯罪志愿服务的邮政投递员,组成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服务队。利用广大邮政工作人员走千家、进万户的工作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形成覆盖城乡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
2014年2月起,江苏省泰州市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正式联合开展“预防邮路”工作,全市先后组建5支志愿服务队,沿621条邮路开展专题预防宣传活动。2015年6月起,在江苏省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联合推动下,“预防邮路”工作在江苏全省范围内推广和实施。
为推进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201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江苏省泰州市联合召开全国“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推进会。
会议总结了“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取得的成效,客观分析了深入推进该项活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升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最高检反贪总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有关负责同志、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代表和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集团公司代表参加会议。
为了纪念此次盛会,中国邮政集邮公司泰州市分公司特意发行这枚“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推进会”纪念封,刻制同题邮资机戳一枚。该纪念封由方进、吉彬创意,由凌恕、朱慧设计。我所收到的这枚纪念封,就是由创意者方进老师于会议当天从会议举办地加盖同题邮资机戳寄给我的,成为记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的绝佳纪念品。
(作者:李斌 黄石港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特勤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