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公安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级结果应用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附件(公开的决算表格)
(一)2019年部门收支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黄石市公安局关于2019年度
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和监外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黄石市公安局是正县级部门,内设4个部门、16个支队、1个警察学校、6个分局。全局编制总数为1605人(含工勤编制48人),现有在职人员1596人、退养10人、退休679人、遗属27人。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收入安排58030.33万元,年度执行中调整预算数收入66400.96万元。2019年部门决算支出执行6619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99.76万元,项目支出13695.44万元。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收入安排5803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26.33万元(人员经费38969.73万元、公用经费5756.6万元)、项目支出13304万元。
年度执行中调整后部门预算收入安排66400.95万元,较上年58035.58万元增加了8371.66万元,增加14.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810.37万元,比上年58035.58万元增长13.39%、其他收入590.58万元,比上年260.92万元增长1.26%。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决算支出执行66195.19万元,比上年58514.01万元增加7681.18万元,增加13.13%。
其中:基本支出5249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157.24万元,较上年37268.71万元增加4888.53万元,增加13.11%,日常公用经费10342.52万元,较上年15747.77万元减少5405.25万元,减少34.32%、项目支出13695.44万元,较上年5497.53万元增加8197.91万元,增加149.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65810.36万元,较上年58035.58万元增加了777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46.36万元,项目支出13564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65604.64万元,较上年58253.1万元增加了735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40.64万元(人员经费40642.2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398.39万元),项目支出13564万元(公安基建及装修5300万元、行政拘留水电补助24万元、改善在押人员生活费180万元、办案装备信息化6500万元、人身保险金15万元、事故救助中心专项25万元、标志标线230万元、扫黑除恶举报奖励50万元、维稳费50万元、禁毒专项50万元、处突防暴160万元、特警训练费50万元、平安城市建设9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0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万元,公共安全65113.16万元(行政运行63043.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5万元、执法办案454.8万元、特别业务385万元、其他公安支出44.46万元、其他公共安全9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48万元(社会保险补贴51.07万元、死亡抚恤340.41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040.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642.2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643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09.65万元),公用经费11398.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10.96万元,资本性支出587.44万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251.7万元,决算支出860.71万元,比上年720.26万元增加140.4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7万,实际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7.63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222万元,实际支出844.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75.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8.8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53.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报废车辆14辆,新增车辆14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22.2万元,实际支出16.32万元,比上年21.59万元减少了5.27万元。
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0人次;2019年车辆年末数为324辆,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14辆;2019年公务接待共计348批次,人数约为2010人。
(七)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98.3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5756.6万元增加了5641.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租赁费支出增加(科信可移动定位系统租赁费、“平安黄石”视频监控租赁费用);二是劳务费增加;三是培训费增加(2019年全警警员职务套改进行警衔培训);四是城市创文涉案车辆拖车费增加;五是证照费用增加。
(八)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15.97万元,较上年8881.35万元增加了934.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7万元。
(九)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2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2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8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5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2个,共计投资135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全年按计划季度完成,所有支出符合相关财务会计管理规定;装备采购按程序审批,有合法的政府采购手续。做到了专项资金使用有计划、审批有手续、支出合理规范。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良好,资产管理比较规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标志标线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0万元,执行数为2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项目全年按计划季度完成,所有支出符合相关财务会计管理规定;装备采购按程序审批,有合法的政府采购手续。做到了专项资金使用有计划、审批有手续、支出合理规范。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维护的宣传,在重点路段设置了明显、醒目的标志灯、标志牌,使人人知道损害交通安全设施的危害性;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保证车辆交通正常通行,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发现的问题、原因及建议:标志标线专项经费不足,2019年我局交巡警支队交通设施更新及维护经费为1150万元,而2019年标志标线专项年初预算为230万元,该预算是15年前核定的预算,已不适应当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要求,建议加大对交通指挥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金预算。
(2)处突防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为200万元,年中调整预算数160万元,实际执行数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该项目执行单位是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此项目属于经常性、连续性项目。年初根据上年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测算编制经费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分析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年终对执行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到资金专项专用。二是项目全年按计划季度完成,所有支出符合相关财务会计管理规定;做到了专项资金使用有计划、审批有手续、支出合理规范。三是2019年特警支队加大日常训练力度,强化突击攻坚的演练,加大街面巡逻力度,提高了对应急处突的反应能力、落实了社会面见警率、治安动态管控水平,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和谐、稳定、安全的生活环境。
发现的问题、原因及建议:考虑到辅警的工作年限,物价上涨的水平及社保金额的调整,应适度提高辅警工资待遇,稳定辅警队伍,提高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辅警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管理的作用。同时,应加大对辅警的培训力度和经费投入,完善辅警日常训练辅助器材、巡逻装备的配备,开设应急处突、防护救护、学习法律法规等相关课程,提高特警辅警的素质能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性、技术性、科学性的服务。
(3)监管行政拘留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项目全年按计划季度完成,所有支出符合相关财务会计管理规定;做到了专项资金使用有计划、审批有手续、支出合理规范。二是经费主要用于监所水电费和行政拘留场所零星维修,保障了行政拘留场所的正常运转。
发现的问题、原因及建议:随着在押人数的增加,行政拘留场所水电费用及维修支出不断增多,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费方面给予适当增长。
(4)在押人员改善生活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19年我局监管支队羁押人员日均1200名,监管场所日常运行良好,在押人员伙食费、医疗费等基本得到保障。通过对在押人员的系统教育,使在押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今后回归社会发挥正能量,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已联合发文,将在押人员给养费标准调至每人每月360元,同时要求“省级财政按照月人均80元给予补助,同级财政负担不低于人月均280元”。2019年,省级财政按月均在押760人核定并给付市第一看守所给养补助73万元。如按同一在押量核定,市级财政应当负担255.36万元,但实际给付180万元,缺口75.36万元。
建议调整看守所给养费的预算金额。①人数:以实际关押量重新核定看守所给养费。②标准:从每人每月2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60元。
(5)人身保险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公安部、省厅关于从优待警系列要求,牢固树立“爱警推动爱民”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爱警惠警,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落细落小、务实管用,坚持与时俱进、探索创新,更多更好地为民警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努力让民警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公安民警职业认同感、自豪感。
发现的问题、原因及建议:公安民警是和平时期牺牲最多的一支队伍,时刻战斗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工作压力大、职业风险高,随着公安工作任务日益艰巨繁重,因公负伤情况逐年增多。因公牺牲、在职病故、超负荷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大病致贫等问题也十分突出,建议加大对公安民警人身保险金的投入,在现有人身保险范围基础上,增设附加保险,如:意外伤害医疗、突发重大疾病、重疾住院医疗、门诊补充医疗等。
(6)禁毒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项目全年按计划季度完成,所有支出符合相关财务会计管理规定;装备采购按程序审批,有合法的政府采购手续。做到了专项资金使用有计划、审批有手续、支出合理规范。二是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宣传法律法规执行率达到98%以上。经第三方测评机构调查,全市禁毒知识群众知晓率、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分别为95.3%、98.6%,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三是多措并举,全力开展涉毒违法犯罪查处、社会面吸毒人员管控、易制毒化学物品管理、禁毒宣传教育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目标,为保障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贡献。
发现的问题、原因及建议:我市毒品检验检测仪器及耗材、禁毒信息化建设两方面经费缺口较大,建议增加经费预算。
(7)特警训练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2019年我局特警支队133名民警圆满完成武装巡逻、安检排爆、安保维稳、应急处突、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各项任务,向黄石市民和黄石市公安局提交的这一份满意的答卷。使特警支队成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特警尖刀,成为公安机关反恐怖的专业队、打击暴力犯罪的突击队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特殊工作队。
发现的问题、原因及建议:
一是特警训练费项目存在专项资金不足的问题。应及时对特警队员日常的装备进行定期的更新换代,淘汰老旧装备。特警队伍装备建设的现代化程度不够,应摸索新型武器、警用装备、警用器械的投入使用,以适应新时代新的训练要求。
二是每年我局新招录公安民警均编入特警支队进行为期一年的强化训练,训练强度大,训练器材、警用装备、枪支弹药、被装购置消耗大,需加大更换、购买、维护投入。
三是特警车辆损耗大,特警支队担负街面武装巡逻,全年不间断实行武装巡逻模式,车辆损耗大,维修成本高。
(8)事故救助中心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该项目执行单位是交巡警支队,在执行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分析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年终对执行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到资金专项专用。二是项目全年按计划季度完成,所有支出符合相关财务会计管理规定。做到了专项资金使用有计划、审批有手续、支出合理规范。
发现的问题、原因及建议:加强项目任务与内容的梳理,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针对不同时期项目跟踪管理服务和绩效评价,适时调整项目资金预算编制。
(9)公安基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实际执行数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项目全年按计划、季度保质保量完成,所有的支出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做到专项资金使用事前工作有计划、事中审批有手续、事后检查有台账。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工作环境,提高了公安办公的专业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强化了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击预防犯罪、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提升了公安工作为人民的服务质量及水平。
发现的问题、原因:
一是特警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对接金山大道的市政规划道路暂未修通(王叶三路),严重影响后期基地外接水、电、气、通信等工程建设。
二是特警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建设资金不足。警务技能训练基地资金缺口较大,造成工程推进迟缓,建设进度慢。
相关建议:一是督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尽快启动对接金山大道的市政规划道路建设。二是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尽快建成该项目。
(10)办案装备信息化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实际执行数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信息化平台建设计划工作完成率100%,软件系统开发计划工作完成率100%,警用装备购置计划完成率100%,现发命案、枪案破案率大于等于90%,治安案件查处率大于等于98%,反恐防暴案件接、处警率100%。
发现的问题、原因及建议:项目经费预算安排不太合理,需进一步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需求。如有的公安部或者省公安厅要求必建项目财政未安排预算;有的常年性项目经费几十年如一日无任何增减等。建议年初预算安排能多征求部门意见论证后调整,最大化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1)平安城市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30万元,实际执行数93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项目全年按计划、季度保质保量完成,所有的支出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做到专项资金使用事前工作有计划、事中审批有手续、事后检查有台账。二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更好地完成公安工作。
(12)维稳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涉密)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304万元,实际执行数13564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是积极落实评价结果反馈工作和整改工作,及时将项目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针对绩效评价所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填报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书,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至市财政局对口科室,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约束力。
二是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好的项目,凡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且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相应核减或取消该项目。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招待费、培训费等的公用经费。
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车修费、保险等费用;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