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办案、装备信息化项目
自评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单位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办案、装备信息化项目支出绩效开展自评如下: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办案、装备信息化项目自评得分93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18分,产出指标37分,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3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2020年办案、装备信息化经费决算支出4401.7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办案、信息化装备等经费支出,执行率94.23%。
2.完成的绩效目标。该项目按照财政部和公安部文件规定,根据我市公安工作发展规划和目标,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基层的原则组织实施。2020年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解决了基层经费不足的实际困难,保障推进了公安重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切实、有效的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该项目预算下达不及时,导致预算未执行完毕。2020年该项目下达完毕时间为12月24日,距离全市支付系统关闭时间仅1天,我局部分项目款项在12月25日支付后因收款方更改收款账号产生了退票,退票时支付系统已关闭无法重新支付,故该项目未能执行完毕。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项目资金早日下达,提高资金执行率,完成预期的绩效目标;二是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增强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把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业务部门,限制其项目申请数量和资金数额,以督促各业务部门自觉提高资金使用的高效性。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0年度办案、装备信息化项目自评表(参见附2)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公安办案、装备信息化项目立项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我市公安工作更好的开展,保障公安机关在保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服务民生等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公安信息化装备建设整体水平。
全年绩效目标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严厉打击侵财犯罪活动、统筹推进各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情指勤舆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办案、装备信息化项目是延续性项目,项目经费由市财政局拨款,年初预算为5371.2万元,年中调整预算4671.2万元,实际拨付到位4671.2万元,到位率100%。主要用于全市办案支出、信息化装备购置等。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我局组建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安排部署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明确由分管财务局长罗会平同志主抓此项工作,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主体责任,规范了工作内容,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三是稳步推进工作。评价工作以部门单位自评为主,由警务保障部对责任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进行督查、复审。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公安办案、装备信息化项目经费4671.2万元已执行4401.78万元,余269.42万元未执行完毕,执行率为94.23%。偏离的原因是此项目经费在2020年12月24日拨款完毕,财政支付系统12月25日下午5点关闭,我局部分项目款项在12月25日支付后,因收款方更改收款账号产生退票,退票时,支付系统已关闭无法重新支付,故该项目未执行完毕。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通过“数据公安、智慧警务”建设,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治安与公共安全。2020年在装备信息化建设方面建成了数据中心云平台、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大数据可视化分析平台、执法办案智能化平台等49个信息化项目,更新办案执法车辆17台。
②质量指标
该项目全年按计划完成,所有支出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采购按程序审批,手续合法规范。其中: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计划完成率100%,软件系统开发工作计划完成率100%,警用装备购置计划完成率100%,接、处警率100%,命案破案率100%,治安案件查处率≧98%。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
2020年依法打击保企安商,审慎执法扶企助商,结对帮扶护企活商,立侵害企业权益案件281起,刑拘122人,挽回经济损失4亿元,特别是打击招投标专项行动,破案103起、涉案金额31亿元,刑事拘留34人,追赃1.1亿元。
②社会效益
一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二是加强了队伍建设,提升了执法办案水平,提高了我局破案、办案的效率和质量。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电话回访调查发现,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5%。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开展预算绩效评价以来,我们对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规范、发挥效益突出、预算绩效成绩显著的部门和单位,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时重点考虑,在向上申报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上报。
(五)其他佐证材料
2020年度处突防暴项目自评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单位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处突防暴项目支出绩效开展自评如下: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处突防暴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产出指标38分,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4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2020年处突防暴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提高公安特警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该项目按照中共黄石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纪要(十二届[2014]5号)内容,根据我市全面加强特巡警队伍应急处突能力建设总要求,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组织实施。2020年处突防暴资金应用尽用,通过全面保障警务辅助人员装备及演练需要,提升了特警支队整体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方面提供了资金支持。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存在的问题:该项目资金主要侧重于警务辅助人员装备及演练开支,忽视了对其法律知识、盘查技巧等业务的培训。
2.主要原因:2020年市局警卫处撤销,由特警支队承担警卫工作职责。根据省公安厅《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基层警卫力量建设的意见》,支队按照标准,为警卫人员(警务辅助人员)配置被裝及装备,资金需求量大。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改进措施。
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在重视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提升、设备操作及体技能训练的同时,注重对其公安专业知识及文化水平提升的投入,培养一支“能文能武”的优秀公安辅警队伍。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0年度处突防暴项目自评表(参见附2)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处突防暴项目立项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加强公安特警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建设,提升我市应对极端、突发案事件水平,以维护全市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全年绩效目标是紧紧围绕社会面巡逻防控、疫情防控、维稳处突、实战大练兵、防汛抗洪、政治轮训等中心工作,牢抓政治主题,严把政治方向,认真履职尽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实现黄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处突防暴项目是常年性项目,项目经费由市财政局拨款,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实际拨付到位200万元,到位率100%。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我局组建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安排部署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明确由分管财务局长罗会平同志主抓此项工作,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主体责任,规范了工作内容,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三是稳步推进工作。评价工作以部门单位自评为主,由警务保障部对责任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进行督查、复审。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处突防暴项目经费200万元,已执行200万元,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度,特警支队以平安荆楚行动为主线,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全年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87人,打处查获物品77件,有效协助办案单位完成打击犯罪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特警支队加大日常训练力度,强化突击攻坚的演练,加大街面巡逻力度,提高了应急处突的反应能力、落实了社会面见警率、治安动态管控水平,不仅向人民群众展示了特警支队精锐、专业的警队形象,还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和谐、稳定、安全的生活环境。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开展预算绩效评价以来,我单位对处突防暴项目绩效进行自评,认为该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为了进一步加强该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在执行该项目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严格把关和监督,专人负责资金分配使用和登记入账,做到账目和台账清楚,管理有序,监督措施严格。
(五)其他佐证材料
2020年度公安基建项目自评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单位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公安基建项目支出绩效开展自评如下: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公安基建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35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2020年公安基建项目支出47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市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尾款1208.81万元、特警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工程进度款2204.08万元、交巡警支队开发区大队办公楼工程款98.56万元、西塞山分局八泉派出所办公楼工程款779.18万元、黄石港分局业务技术大楼尾款209.42万元、黄石港分局红旗桥派出所办公大楼旧地重建评估费10万元、原黄金山分局1号楼基建款189.44万元、下陆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编制项目建议书费用0.5万元等,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工作环境,提高了公安办公的专业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强化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击预防犯罪、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提升公安工作为人民的服务质量及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公安基建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公安基建项目较多,有的项目因项目的进度、验收等原因导致项目的付款延迟至下一年度等,在预算安排时需加强合理性论证,从而最大化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各个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到应编尽编,完成预期的绩效目标。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0年度公安基建项目自评表(参见附2)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公安基建项目立项的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工作环境,提高了公安办公的专业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强化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击预防犯罪、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提升公安工作为人民的服务质量及水平。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0年度公安基建项目由市财政局拨款,项目年初预算为4000万元,年中调整预算为4700万元,实际拨付4700万元,已执行完毕,到位率100%,执行率100%。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我局组建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安排部署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明确由分管财务局长罗会平同志主抓此项工作,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主体责任,规范了工作内容,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三是稳步推进工作。评价工作以部门单位自评为主,由警务保障部对责任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进行督查、复审。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度公安基建项目经费4700万元,实际执行4700万元,已执行完毕,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及完成情况:2020年度公安基建年度指标值4700万元,实际完成数4700万元,完成率100%。
②项目的效率性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全年按计划、季度保质保量完成,所有的支出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做到专项资金使用事前工作有计划、事中审批有手续、事后检查有台账,做到每一笔支出都有账可查。
③项目的效益型完成情况分析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高维稳处突的能力,强化应急救援反应速度,提高破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开展预算绩效评价以来,我们对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规范、发挥效益突出、预算绩效成绩显著的部门和单位,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时重点考虑,在向上申报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上报。
(五)其他佐证材料
2020年度纪委陪护人员工作
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单位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纪委陪护人员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开展自评如下: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纪委陪护人员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6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19分,产出指标39分,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3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2020年纪委陪护人员工作经费决算支出399.99万元,主要用于我市纪委监委留置看护辅警队伍组建工作经费支出,执行率99.99%。
2.完成的绩效目标。该项目根据(鄂政法(2018)35号文件要求、黄监察文(2018)114号《关于申请财政专项预算组建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看护队伍的请示》、《关于留置场所辅警看护人员工资待遇建议的函》组织实施,主要用于纪委看护人员日常办公费用及服装费用。2020年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进一步促进了纪委监委监管看护队伍规范化建设,确保留置工作顺利开展,维护了《监察法》法律效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预算未在年初下达
该项目主要用于纪委辅警日常办公及服装费用,从年初开始即产生支出需要;但该项目预算于3月份才下达,并且由于资金专项性,无法由其他经费弥补,导致纪委辅警日常训练、办公用品及被装未能及时添置,不利于纪委陪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2、资金未使用完毕
该项目预算400万元,决算399.994216万元,剩余57.84元未使用完毕,系年末收款方账户存在问题退回,由于退回时财政支付系统已经关闭,导致无法重新支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项目资金于年初下达,提高资金执行率。二是规范管理,严格要求报账员认真核对收款方账户信息,确保资金顺利支付,避免退款情况的发生。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0年度纪委陪护人员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参见附2)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纪委陪护人员工作经费项目立项的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执纪监督监察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升陪护技能、确保留置工作顺利开展。
全年绩效目标是加强全面训练,落实规范流程监管的训练制度,进行搜查、抓捕、押解等专项训练,加强突发情况实景训练、逐步养成规范、高效的纪委监委监管看护队伍。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0年度纪委陪护人员工作经费项目是延续性项目,项目经费由市财政局拨款,沿用2019纪委专款预算情况,年初预算400万元,实际拨付到位400万元,到位率100%,主要用于纪委看护人员日常办公费用及服装费用。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我局组建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安排部署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明确由分管财务局长罗会平同志主抓此项工作,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主体责任,规范了工作内容,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三是稳步推进工作。评价工作以部门单位自评为主,由警务保障部对责任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进行督查、复审。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纪委陪护工作人员项目经费400万元,已执行399.99万元,余57.84元未执行完毕,执行率为99.99%。偏离的原因是年末收款方账户存在问题退回,由于退回时财政支付系统已经关闭,导致无法重新支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纪委陪护人员由特警支队招募辅警组成,总数240人,因执行纪委看护工作特殊性,每日除上勤、外出调休外,日参训人数约为70余人,参训率约为30%,全年训练完成率达到100%。
②质量指标
纪委陪护人员全年勤务考核达标率为95%。陪护工作要求十分细致,需要工作人员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与耐心,密切注意对象行为、心里变化和身体健康状况,陪护人员绝大部分可以完成勤务考核任务。
③时效指标
为加强辅警人员的管理,推进工作绩效,特警支队根据《黄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支队实际,制定《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每名纪委陪护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履职尽责、遵章守纪、学习训练、一票否决等方面。每月月底由大队内勤汇总当月考核情况,并于次月初予以公式,勤务考核率达100%。
④成本指标
该项目预算400万,已执行的399.99万元全部用于纪委陪护工作人员经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社会效益
特警支队通过加强对纪委陪护人员的训练,持续强化其纪律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提升陪护技能,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确保留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②环境效益
2020年纪委监委监管对象安全率达100%。
③可持续影响
纪委陪护人员在训练、工作期间认真学习、自觉提升履职能力,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加强自我约束,切实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促进了看护队伍进一步规范化建设,维护了《监察法》法律权威。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纪委陪护人员基本完成了纪委监委安排任务,完成度
≧93%。
2020年度平安城市建设
“雪亮工程”建设项目自评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单位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平安城市建设、“雪亮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开展自评如下: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平安城市建设、“雪亮工程”建设项目自评得分96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产出指标38分,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3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2020年平安城市建设、“雪亮工程”建设项目支出1730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该项目根据市政府的要求,2020年按合同支付平安城市建设项目款项930万元。“雪亮工程”建设项目于2020年7月24日完成合同签订并正式开始建设,截止2020年12月31日,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和视频专网共享平台已经部署完毕,“两平台”已实现视频监控资源共享共用,接入视频监控9060路,已全量推送至省级平台;视频图像解析平台已建成,具备720路人像视频解析和1100路车辆智能解析能力,为我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该项目作为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之一,对建设、安全、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较高,而我局的信息化人才相对缺乏,支撑力量不足。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同时对现有信息化人才队伍实行集中培训,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0年度平安城市建设、“雪亮工程”建设项目自评表(参见附2)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平安城市三期建设项目是2015年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的,会议认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能有效加强社会治安防控、防范和打击犯罪,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民生,促进“平安黄石”建设,提升我市城市管理能力水平。
“雪亮工程”建设项目是2019年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会议明确的重要民生工程,加快推进建设工作有利于促进平安建设、强化城市现代治理能力和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绩效目标是充分利用已有设设备及资源,统筹实施探头、卡口高清化改造,强化全市信息化监控设施互联互通,在2020年,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工作目标。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是延续性项目,项目经费由市财政局拨款,年初预算为1730万元,实际拨付1730万元,到位率100%,执行率100%。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我局组建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安排部署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明确由分管财务局长罗会平同志主抓此项工作,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主体责任,规范了工作内容,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三是稳步推进工作。评价工作以部门单位自评为主,由警务保障部对责任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进行督查、复审。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平安城市建设、“雪亮工程”建设项目经费1730万元,已执行完毕,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该项目围绕平安黄石建设,落实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的要求,构筑平安建设新体系,全面提升全市的社会治安防控、应急处理能力。2020年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和视频专网共享平台已经部署完毕,“两平台”已实现视频监控资源共享共用,接入视频监控9060路,已全量推送至省级平台;视频图像解析平台已建成,具备720路人像视频解析和1100路车辆智能解析能力。
②质量指标。该项目全年按计划完成,所有支出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采购按程序审批,手续合法规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为下年度预算配置、执行和管理提供参照和依据,不断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表格将进行公开。
(五)其他佐证材料
2020年度改善在押人员生活费项目
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单位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原则,对改善在押人员生活费项目支出绩效开展自评如下: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改善在押人员生活费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3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2020年改善在押人员生活费项目决算支出332万元,主要用于监管支队在押人员伙食、日杂、医疗、押解人犯的差旅、监所水电、零星维修等经费支出,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2020年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在押人员伙食费、医疗费、日杂费等得到基本保障。通过对在押人员的看守教育,使在押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帮助他们今后回归社会发挥正能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存在项目经费不足的问题,2020年改善在押人员生活费年初预算180万元,年中调整预算332万元,按照每人每月280元的标准,核定在押人员数为988人。但2020年监管实际关押人员数为1135人,人数缺口为147人,按照每人每月280元的标准,经费缺口为50万元。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与市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足额项目资金;二是细化支出科目,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合理分配资金,规范资金用途。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0年度在押人员生活费项目自评表(参见附2)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改善在押人员生活费项目立项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我市监管看守、教育人犯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做好人犯生活卫生等,确保监所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0年度改善在押人员生活费项目是常年性项目,项目经费由市财政局拨款,年初预算180万元,年中调整预算至332万元,实际拨付到位332万元,到位率100%。主要用于监管场所在押人员伙食、医疗、日杂及监所水电、维修等。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我局组建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安排部署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明确由分管财务局长罗会平同志主抓此项工作,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主体责任,规范了工作内容,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三是稳步推进工作。评价工作以部门单位自评为主,由警务保障部对责任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进行督查、复审。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改善在押人员生活费项目经费332万元,已执行332万元,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2020年在押人员年初预计750人,实际关押人员为1135人。2020年改善在押人员生活费年度指标332万元,实际执行332万元,完成率100%。
②质量指标
严格按照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公通字【1996】11号)的要求执行在押人员生活费的开支项目,确保资金的规范管理,无侵占、挪用现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我局监管支队羁押人员1135名,在押人员伙食费、医疗费等基本得到保障。通过对在押人员的系统教育,使在押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他们今后到社会中发挥正能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坚持在押人员帮教工作,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帮教对象满意度为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为下年度预算配置、执行和管理提供参照和依据,不断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表格将进行公开。
(五)其他佐证材料
2020年度标志标线项目自评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单位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标志标线项目支出绩效开展自评如下: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标志标线项目自评得分96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96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2020年标志标线经费决算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施划线、制作标志牌等经费支出,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该项目按照财政部和道路交通管理等规定,根据我市道路交通工作发展规划和目标,本着统筹兼顾、安全时效的原则组织实施。2020年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完善、维护更新了交通安全设施,保障了交通安全技术设备正常运行,减少了交通事故,确保了市区交通安全畅通,。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对交通整体规划不够,设置交通标志标线规范性、有效性不够,对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还能进一步提升。施划道路标线、安装交通指示牌等必须符合交通整体规划标准,能缓解路面交通压力,保证路面交通的有序运转。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1、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重点路段、易发交通事故路段施划标志标线和交通标识,同时设置有效准确交通标牌标线,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2020年度标志标线项目自评表(参见附2)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标志标线项目立项目的是为了确保市区的交通安全畅通,完善、维修更新交通安全设施,保障交通安全技术设备正常运行,减少交通事故。
全年绩效目标是确保交通畅通有序,提升良好交通形象,全力降压事故,保障交通畅通安全,打照和谐道路交通环境,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标志标线项目是常年性项目,项目经费由市财政局拨款,年初预算为230万元,实际拨付到位230万元,到位率100%。主要用于全市标志牌、施划线、安装信号灯等。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市局制定的《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主体责任,规范了工作内容,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三是对相关工作细化。评价工作以部门单位自评为主,由实施部门交通秩序管理支队对自评工作进行自评和完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标志标线经费230万元已执行230万元,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通过道路标志标线的建设,全力维护了交通安全,社会稳定。2020年共计安装中心隔离护栏7000米,安装信号灯5套,施划道路交通热熔标线1万平方米,安装标志牌100块。
②质量指标
该项目全年按计划完成,所有支出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采购按程序审批,手续合法规范。做到了专项资金使用有计划、审批有手续、支出合理规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加强交通安全维护的宣传,在重点路段、重点作业面设置了明显、醒目的标志灯、标志牌,使人人知道损害交通安全设施的危害性;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保证车辆交通正常通行,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为下年度预算配置、执行和管理提供参照和依据,不断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表格将进行公开。
(五)其他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