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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全面启动!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      时间:2022-11-21 16:29

  “我这运气超级好啊!碰上好政策、好服务,多谢阳新公安高效便民服务!”11月16日上午10时许,在阳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窗口,来自宜昌的叶先生从民警手中拿到刚办好的临时身份证,这是黄石市开通“省内通办”业务后办理的首张临时居民身份证。

    11月16日上午9时许,因有事外出,需购买火车票时,户籍地在宜昌的叶先生才发现自己的身份证遗失。时间紧迫,返乡办理费时费力,怎么办?!
    就这样,叶先生通过电话咨询获悉,有一项“新政策”正好可以解决他的燃眉之急。
    “这样的历史已被改写,你很幸运!临时身份证‘省内通办’业务正好今日开启!”电话里,阳新县公安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长王富芬热情地向叶先生推介着“新政策”。
    原来,按以往的政策,身份证遗失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补办临时身份证,这样一来,对于一些非当地人临时出行很不方便。
    得知可以就地制作临时身份证应急后,喜出望外的叶先生匆匆赶到户政中队窗口。 随即,业务娴熟的工作人员按流程,快速为其拍照、采集信息并上传通过审核后,几分钟之内,一张出自异乡的临时居民身份证“诞生”了。
    “少跑了几百里,妥妥地办好了,这不只是‘小确幸’。惠民新政策真是暖人心!”临时身份证被递送到叶先生的手中那一刻,他兴奋不已。
    “新政策”启动首日,叶先生成为首位受惠者。至此,阳新公安户政窗口开启了我市临时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的首例。全市公安机关将一如既往为广大群众提供贴心、舒心、暖心的服务。


为持续深化户籍“放管服”改革,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湖北省公安厅已在全省全面启动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



【临时身份证“省内通办”】

    11月16日起,湖北省全面启动临时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业务,湖北省户籍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受理后,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省内任一具备条件的公安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通办”】

    11月16日起,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海南、重庆、贵州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辽宁、上海、江苏、广西、四川、云南、西藏、甘肃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读、居住的居民,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提出申请,无需返回户籍地办理。


【受理条件】

    年满16周岁公民,本人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具体流程】

    受理地公安机关核验申请材料,并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可确认申请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于五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发,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存疑,经核查仍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需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


附流程图(建议收藏):

在“跨省通办”的办理时限方面,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缴纳工本费,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受理机关领取或自愿申请邮寄业务(邮费自理),证件直接寄递到指定地点。
领取证件时,申请人需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委托亲属到受理点代为领取的,代领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和书面委托书,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下一步,湖北省公安厅将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加强与全国其他省市协作配合,进一步扩大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受理范围,方便群众就地就近申领居民身份证,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