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管制器具、剧毒化学物品、特种行业;指导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指导、监督各级公安机关对重点单位、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苏州路35号;办公电话:0714-110;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