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黄石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公安厅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实践新形势,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的目标,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完善执法程序为手段,以提升执法质量为目的,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工作新思路,着力推动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理性、平和、规范执法。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一)坚持党委带头、主官带头。市公安局始终坚持带头信仰法治、坚守法治、依法办事,严格执行《黄石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全面加强对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担当建设法治公安的第一责任,将法治公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由副市长、公安局长王郁辉任组长,市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下发《黄石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多次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确保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二)坚持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领导全年法治建设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每年制发全市公安重点工作和各部门重点工作,围绕警务实战,布置重点任务,设定进度安排,明确完成时限,划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市局党委成员和局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常性督导检查各地各警种协调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局法制支队组织开展“执法考评”、“案件评查”,深入一线发现和分析解决问题,科学研究制定对策,及时向市局党委反馈建议和意见,推动顶层决策。
(三)坚持带头学法、依法用法。全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知识竞赛、观看警示教育片、开辟学习园地、心得体会交流等形式多样学习活动,带头学习、全面掌握法律知识。2020年9月1日,市公安局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郁辉、在家局党委委员,各分县市局、局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共65人参加会议。10月13日,通过视频会议方式组织全市公安机关500余人收听收看“湖北公安大讲堂--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班子每年对推进法治建设情况述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及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
二、智慧警务、数据主导,强力夯实智慧法治基础。
(一)进一步推动场所建设。市公安局十分重视智能化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工作,局领导多次实地调研、召开会议研究,要求全警不断深化“树立新思维、推进新警务、建设新警队”工作部署,强化智慧警务在法制工作发挥作用,依托市局大数据中心扎实推进以执法监管中心为核心的“智慧法治”建设。 6月15日,市局制定下发《黄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执法办案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执法监督中心的工作流程、职责等,实现对涉案人员、案件进程、涉案财物的集约化、精细化管理,构筑执法权力运行管理“封闭圈”。
(二)进一步拓展信息化建设。市公安局结合黄石市公安执法实践,开展一系列创新。在日常审核方面,组织全市公安法制部门全面开展网上电子案卷审核,“让民警少走路,让数据多跑路”,既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也减少民警面对面接触,使得办案更加便捷、高效、安全。在日常接处警工作方面,市局法制、科信部门根据现场执法工作要求,围绕常见案件的接警处警、执法执勤、调查取证等关键环节,完善现场执法操作指引并通过警务通实时推送民警,在线指导、规范操作。
三、因地制宜、聚焦重点,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制度建设,确保任务推进。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要求,严格落实中央两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和省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发《黄石市公安局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施细则》对20项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确保保质保量完成。
(二)严格行政执法工作,确保依法行政。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机制,打造阳光法治公安。市公安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督促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时主动亮明身份,出示人民警察证,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依托省公安厅创办的“湖北公安执法公开信息平台”,对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受立案情况实现案件信息的互联网公开,提高公开效率,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贯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市公安局通过督促各级公安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的意见》,规范开展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三是落实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全力保证合法行政。市公安局严格按照《湖北省公安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工作要求,继续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在执法法制审核方面建立“三级审核”制度:即在基层所队建立专兼职法制员制度,在分县市局设置法制(案审)大队,另外还建立了重大疑难案件讨论机制。“专兼职法制员负责本单位的案件审查、执法监督等工作,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强制措施必须经过办案民警呈报、法制民警审核、负责人批准三个步骤。
(三)畅通救济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20年以来,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共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起,办结14起,行政诉讼应诉6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等救济渠道的自我纠错、矛盾化解作用,有效地促进了执法问题的整改和社会矛盾的化解。二是落实“公调对接”工作。2020年疫情暴发以来,市公安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相结合,始终将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疫后综合症”作为全年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细部署、强推进、重巩固,实现了矛盾控制在早、处置在小,确保全市经济重振强劲、社会治安和谐、政治大局平稳。
四、立足本职、强化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打造一流政务环境。一是推行“一网通办”。依托“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推出出生登记、迁出登记、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等116项常见业务全程网办;居民身份证办理、挂失、注销等96项业务网上预约预审。二是推行“一事联办”。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全市49项市级公安审批服务事项全部集中至市民之家服务大厅及车管分中心受理,承诺件办理时限减少30%,80%事项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路。三是打通数据壁垒。目前已完成人口基础信息、机动车基础信息、驾驶证基础信息、机动车违法信息四类数据实时接入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工作,为我市城发集团提供数据服务。四是推行“电子证照”。目前已实现全市住宿业凭电子身份证提供入住服务。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定推出了《黄石市占、挖道路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明确了占、挖道工作适用范围、办理流程。
(二)打造一流市场环境。一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照省、市“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中涉及到公安机关的“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等1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已按照上级要求执行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工作措施。二是促进企业开办登记提速。将企业开办印章刻制,由网下审批改为网上备案,并对新开办企业赠送企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1枚,企业可自主选择网点预约、邮寄等方式领取。三是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企业注销时停用印章,需送交至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目前,只需在网上通过公安相关系统备案即可。四是构建亲清警企关系。明确了全市153个“双千”包保企业,逐一落实“一企一警”,压实包保责任。落实好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企业制度,“一对一”开展包保服务,发放警企联系卡,设置治安承诺牌,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组建8支法律服务队,分期分批组织企业高管、销售、财务等部门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促进企业合法经营、防范风险;深入企业开展防骗、防盗、防电诈等安全宣传。
(三)打造一流法治环境。一是加强诚信建设。大力开展酒醉驾、货运车辆超载曝光工作,在《东楚晚报》和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共曝光醉驾人员145名,二次酒驾人员10名,5次曝光“百吨王”货车超载的车辆号码和运输公司。积极配合“市民诚信分”评价模型调研,先后两次向市信用办调研组提出建设性意见。推进“互联网+监管”。二是实施涉企审慎执法。组织制定了《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做好重点工程安全保卫工作的执法指引》、《关于落实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等一系列规定,严厉打击侵企违法犯罪,坚决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突出重点、打防并举,推动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一)突出抓好各类普法重点。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110警营开放日”等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契机,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社会法治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案说法,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办好相关媒体栏目,通过法律咨询、图片展览、散发宣传资料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2020年9月26、27日,市公安局在人民广场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展巡展,向全市各界群众展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既展示了公安形象,又宣传了法律,得到收看群众的好评。
(二)突出运用新的宣传方式。市公安局既利用平安黄石网站、微信、微博、开展网上宣传,又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及人力等传统方式宣传;既宣传法律法规,又宣传打击整治成果;既宣传国家严打政策,又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既开展命案防控宣传,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宣传,做到多角度、多范围、多层次地开展宣传。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市公安局制作多条防疫法律宣传横幅和广播宣传录音,下发至各分县市局,要求全体民辅警在街面巡逻防控、接受群众报警求助、深入社区服务等工作中及时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
(三)突出发挥普法队伍作用。市公安局普法专兼职通讯员队伍全程随警作战,聚焦打击犯罪、追捕逃犯、助力复工复产、服务群众等重点工作,开展全方面普法宣传工作。如中央电视台报道下陆分局侦破一起入室盗窃案,帮受害人追回被盗钱款。“法制日报”刊发报道市公安局民警坚守防疫一线,守护群众生命安全。“人民公安报”刊发报道市公安局积极开展“平安荆楚行动”,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CCTV-13“法治在线”播出《窃贼现形记》。同时先后在“黄石日报”、“东楚晚报”推出公安警事专版,联合黄石电视台推出“黄石公安”专题节目,集中报道全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