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黄石市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根据黄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要求,为保证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顺利进行,黄石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精细部署、严查严控、宣传引导”等多种举措,有效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并圆满完成我市 “黄标车”淘汰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黄石共有黄标车12684辆。截至目前,全市已全部淘汰完毕。其中2014年淘汰黄标车3265辆,2015年淘汰黄标车4771辆,2016年淘汰黄标车2359辆。2017年淘汰2289辆。
2014年以来,市政府成立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相应成立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将黄标车淘汰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2014年12月1日起,我市城区黄石大道至青龙阁路段,沿湖路青龙阁至李家坊路段,磁湖路谈山立交桥至大泉路收费站路段,迎宾大道收费站至黄石大桥(辅助路)路段禁止黄标车通行;2015年6月底前我市城区全面禁止黄标车通行。截至目前,我市通过电子眼、视频监控、现场查处、专项整治行动等方式,依法严厉查处黄标车违反禁令标志、逾期未年检等交通违法行为1249起。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过网上车管所,利用短信提醒,电话、微信、信函告知等方式,督促黄标车车主到车管所办理强制报废和注销手续。根据国家排放标准,交巡警支队对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对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对年检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办理车辆年检业务。自2016年5月以来,我市达到了环检和安检同步率100%。同时,交巡警支队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宣传黄标车淘汰标准、业务办理流程以及淘汰政策,切实提高社会群众知晓率,引导黄标车所有人或单位主动尽快淘汰黄标车。
黄石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