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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来源: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时间:2021-09-22 15:36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转借、挪用、涂改、冒领或伪造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为进一步方便市民,黄石交警部门简化手续(车主提供有效身份证和车辆来源证明等材料),在城区各交警大队设立了上牌登记点,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工作日、周末节假日均可办理。

        三、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按信号灯有序通行。驾乘人员应佩戴安全头盔,不得加装遮阳棚,在规定地点停放。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周边及外地城市无号牌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黄石,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对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暂扣或拖移。

        敬请广大市民依法依规驾乘,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黄石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2021年9月19日


附办牌地点:

  1. 黄石港交警大队:桂花路枫树坳188 号,咨询电话0714-6589222

2.西塞山交警大队:环湖路52号,咨询电话0714-6303081

3.下陆交警大队:下陆大道35号,咨询电话0714-5322077

4.开发区铁山区交警大队:圣水泉村村委会办证大厅,咨询电话0714-6350970

5.绿驹电动车行:黄石大道王家里,咨询电话153373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