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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公安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办理结果信息公开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      时间:2023-01-07 15:26

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此件主动公开)

刘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黄石市区交通信号设置不合理问题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部分路口右转设置红灯:因部分路口行人过街需求较多,右转车辆与行人冲突严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群众也多次反映右转与行人冲突情况,为保障行人过街安全,经综合考虑后,特在部分路口行人过街时限制右转车辆通行。

2、杭州路澄月岛路口黄石商场往团城山方向直行需受限制:该路口东往西出口车道为2车道,西边进口车道为2车道,东边出口处为1车道,但因车道较宽,经常有两辆车并排等信号灯的情况。由于高峰期时该路口每条车道车流量较大,若东边左转时不限制东往西车辆直行,一是会导致东边直行2车道和南边左转1车道至少3车道的车辆,同时汇入西边进口的2车道,3车道变2车道容易出现交通瓶颈,导致出现交通死锁现象;二是因直行有两股车道,已经把进口车道占满,东边左转时左转车道无法进入,导致直行和左转车辆冲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三是东边左转时伴随了南往北的人行过街,若南边左转时还继续放行黄石商场往团城山公园放行直行车辆,将会和行人过街冲突,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交通信号管控工作是个非常专业又含多个学科的工作,根据不同的路口情况,需要有不同的信号配时及方案,在保障交通畅通的同时,也需要考虑行人过街的安全。我局交巡警支队每年年初都对全市各信号灯路口的信号灯设置及配时情况进行一轮排查,对不适应路口实际情况的信号灯设置和配时方案进行调整。同时,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已成立专班加强巡查和检查,也认真倾听市民意见和建议,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时进行调整。

特此回复。同时借此机会,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姓名:曹建国          联系电话:6201569

人姓名:王定世          联系电话:1870723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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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此件主动公开)

王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黄石市反电信诈骗信息共享长效机制的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一:联合发文,明确市公安部门、人民银行、市通信管理部门联合建立反电信诈骗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明确专人联络员机制。

答复: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在收集该建议的会办意见后,已于729日以市全民反诈、全民防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在全市范围内印发《黄石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两卡治理信息共享机制》(黄反诈办〔202211号),机制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市通管局三家单位之间定期交互涉诈重点人员信息的共享措施、办法,建立信息共享渠道。

建议二:市公安部门定期向人民银行通报涉电信诈骗人员的立案侦查、判决信息。

答复:立案侦查是公安机关内部进行案件侦办的侦查过程,因尚未移送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立案侦查信息属于保密范畴,不能流出公安网系统。经上门座谈协商,如需查询相关立案侦查信息,由人民银行黄石中心支行来函到市公安局,一案一查,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查询相关信息脱敏处理后回复。

涉电信诈骗人员的判决信息存储在法院侦办案件的大数据平台中,数据库存储在法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相应的数据库,暂无法提供。

特此回复。同时借此机会,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姓名:徐卫东    联系电话:13707232705

人姓名:彭浩      联系电话:13872061808

                                       

202284

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此件主动公开)

王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枣子山路段车辆单行的建议已收悉,根据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仔细的调查与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枣子山路沿线有九中、西塞山区第一幼儿园,除节假日以外,每天仅有早、中、晚上学、放学的时段才出现车流高峰,且高峰时段只持续约20分钟,其余时段车流不大,尚未达到设置单行线的条件。

二、如果在枣子山路、拥军路设置为单行线,势必加大附近牧羊湖路交通压力,造成新的拥堵(2019年飞云街设置为单行线后造成附近中窑湾路拥堵,2021年又恢复双向通行就是典型的例子)。

三、经过近期对牧羊湖、八卦嘴、花园路等社区居民走访调查,大多数居民目前不支持将枣子山路、拥军路设置为单行线。

四、交巡警支队已安排辖区交警大队在枣子山路、牧羊湖路、花园路、水机路、拥军路布置警力常态化开展日常巡逻管控,维护交通秩序,同时加强对违法停车行为整治力度。

五、除对主干道临街中小学开展交警护学岗外,辖区交警大队还组织对其他学校门卫保安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提供交通协管员制服等装备,指导维护学校门口交通秩序。

六、因历史遗留问题,枣子山路两侧大部分区域被沿线商铺违规占用,造成行人无专属人行道可走,只能靠路边行走,影响过往车辆通行,我们已向相关部门建议,对道路两侧违建商铺进行清理整治,还路于民。

再次谢谢您的意见和建议,也对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分管领导姓名:顾建华          联系电话:6201509

人姓名:谢斌            联系电话:133072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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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此件主动公开)

叶丰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机动车无牌、遮挡号牌违法现象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路面管控。今年以来,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减量控大、创文、四车(电动自行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四轮电动车)整治等工作,大力开展无牌无证、故意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依托执法点,将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检查机动车辆牌证、驾驶人驾驶证;必要时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多点多时段查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力争做到道路全覆盖、时段全管控。今年以来,查处四车交通违法行为6.8万余起,暂扣车辆2.1万余辆。

二、强化科技赋能。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以及治安防控平台,通过时空碰撞比对、图片智能识别、车辆轨迹分析等技术手段研判涉牌涉证等嫌疑车辆。充分利用二次分析软件分析比对功能,快速比对嫌疑车辆真实信息,锁定违法嫌疑人,严厉打击假牌、套牌、无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信息研判,利用交通监控、卡口等设备,对通行的货车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特别是针对夜间闯禁令的货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比对,录入系统严格处罚。今年以来,支队共查处货车闯禁令22359起,涉牌违法543起。建立货车违法载人查处系统,通过整合资源、研判规律、平台支撑等手段,查处货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580余起,违法载人行为平均下降76%

三、强化警示曝光。依托交管业务窗口、显示屏、劝导站、农村大喇叭等媒介,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设交通安全课堂,强力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深化五大曝光行动,加强重点时段宣传预警提示,依托交通诱导屏和新闻媒体,公布一批不礼让行人、闯红灯、假套牌、无牌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提高广大群众遵法守法意识,震慑心存侥幸心理人群。全市开展交通宣传活动43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9677份,制作宣传栏114处,宣传横幅标语182条,大型交通安全公益广告8处。对外宣传稿件刊(播)发合计775条。

特此回复。同时借此机会,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姓名:曹建国          联系电话:6201569

人姓名:王定世          联系电话:1870723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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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

(此件主动公开)

尊敬的熊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大广连接线与长乐东路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交巡警支队经实地查看和研究,认为在黄石传化公路港长乐东路与大广连接线十字路口安装信号灯的建议可行,并于4月初开始施工,完成信号灯的安装和调试,以及路口标识标线施划工作。5月初已全面完工并已投入使用。

特此回复。同时借此机会,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姓名:曹建国          联系电话:6201569

人姓名:王定世          联系电话:1870723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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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

(此件主动公开)

张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道路交通标志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道路交通标志作为有法律效力的交通语言,对道路使用者同时具有引导和约束意义,也对交通安全造成直接影响。因此,它的规范、清晰、易读、合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您的建议很准确的发现了我市道路交通标志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对我们工作是一个很好的提醒,也给我们提出了3条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我市城区施划的道路标线大约有70万平方米,大部分是热熔型涂料,其使用寿命约为18个月,由于标线的施划是分区域分段施划的,因此我们更新也是按照分批次更新,一般来说,每年更新面积均在20万平方米左右。由于热熔型标线施工条件对气温要求较高,一般会在夏季统一施划。

我市现在交通标志牌8千块左右,交通信号灯路口有236个,日常维护分为两个专班进行,其中设施维护专班负责对标志牌和交通护栏进行维护,信号灯维护专班对信号灯使用和配时进行维护调整。由于工作量较大,难免存在维护不及时和配时不合理的情况存在,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通过提高响应速度和外包服务等方式进行改进。

随着黄石创文工作的持续深入,对交通标志标线的规范化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正在积极争取市里经费支持,更新和新建一批交通设施,目前已落实创文交通设施建设经费976万元,用于建设更新交通标线、交通标牌、信号灯等设施,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

特此回复。同时借此机会,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姓名:曹建国          联系电话:6201569

人姓名:王定世          联系电话:1870723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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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此件主动公开)

黄旭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文明养犬的提案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管理升级,启动城市养犬立法。一是高站位推进。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市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黄石市管理条>立法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副市长、公安局长黄志勇任组长,其他分管局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相关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条例》起草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海峰兼任工作专班主任。三是高平次调研。林海峰同志先后深入黄石港区、大冶市开展养犬立法工作调研。市局印发了《关于做好黄石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的通知》组织立法专家团队通过座谈、实地走访、电话随访等方式开展立法调研,共召组织各县市区有关单位、部门召开座谈会6次,深入10个街道办事处,20个代表性社区、8家宠物店、宠物医院、电话随访养犬户200人。二是多层次论证。林海峰同志多次组织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林海峰同志多次组织专班,与湖北警官学院专家组就相关工作进行交流讨论。通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和书面发函的形式征求21家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会,听取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大学、省司法厅等法律专家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目前,《条例(草案)》已经2022年第5次市政府常务会、第11次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并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审核通过。

二、强化宣传,营造文明养犬氛围。一是广泛宣传。组织全市社区民警、包保民警深入社区开展文明养犬集中宣讲活动142次,组建创文微信工作群23个。强化宣传造势,依托平安黄石公众号,宣传曝光城区公安分局查处的3起不文明养犬案件,组织开展做文明人、创文明城市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8场次,印制《文明养犬告知书》15万份,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6000余份,制作文明养犬标语35条、文明养犬宣传片4部,发布创文相关微信公众号信息37篇,转发小区业主群及朋友圈2000余次,并通过联系报社设立曝光台对不文明养犬处罚案件进行曝光。二是捆绑考核。将文明养犬宣传与公安职能深度融合,做到业务、创文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组织社区民警深入小区、沿街商铺、企事业单位,见缝插针开展创文宣传工作,并通过社区警务实战平台考核通报社区民警创文工作成效,市局治安户政支队每日对各城区文明养犬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日通报、周排名、月考核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开展敲门行动。组织社区民警、下沉包保民警带领巡逻队员、网格员开展敲门行动,逐户上门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告知情况录入社区警务实战平台,确保宣传到户。同时,摸清辖区养犬群众底数,对违规养犬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严重扰民的养犬行为做好劝导工作,做实源头管理。

三、强化措施,推进犬患常态整治。一是巡查收容全覆盖。紧盯早、晚重点时段,城区13 个快反组深入公园、商圈、广场等重点区域,采取车巡+步巡的方式,全域收容整治流浪犬。各城区公安分局按照“1+N”模式(成立1只分局突击队+N支派出所流浪犬抓捕队),全域开展收容整治,今年以来,共抓捕流浪犬839只。二是办证管理无死角。充分发挥社区民警“10号球员作用,组织志愿者、网格员上门发动群众办理犬证,将相关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推送至社区网格微信群,积极向群众宣传政策,今年以来,累计办理犬证416个。三是依法查处再加力。常态化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每日组织警力在主次干道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遛犬不牵绳行为,下达《不文明养犬责令改正告知书》;对2次遛狗不牵绳行为,当即开展调查取证。今年以来,共下达责令改正告知书733份,依法处罚2次遛狗不牵绳35人。

四、强化协作,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一是机关警力下沉。结合一下三民实践活动,市局党委委员深入一线、带头参战,机关各部门对口支援,常态化开展犬患整治行动。省级测评期间,共组织全市500余名机关警力下沉重点点位,与派出所警力并肩作战,共同开展创文攻坚值守工作。二是联勤联动共治。针对犬类管理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积极发动城管、街道、社区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畅通信息沟通,发现流浪犬第一时间通报位置、流窜方向,共同堵截收容,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整治成效。三是集中专项整治。对照市创文办下发的问题清单,加强流浪犬警情研判,为多部门联合开展流浪犬巡查、抓捕工作,提供情报信息指引,合理分配警力,集中攻坚整治,共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犬类治理专项行动12次。

分管领导姓名:刘学文     联系电话:13807230008

人姓名:杜     联系电话:1599712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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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此件主动公开)

民革黄石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黄石交通信号灯读秒功能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因我市市区多个路口信号灯产品已经安装10余年,且未更换过,信号灯是电子产品又长期户外工作老化严重,容易出现故障。我局交警部门已组织人员对市内路口进行摸底排查,发现故障及时更换,其中因湖滨大道道路改造信号灯未移交,已通知相关建设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巡查。

2、倒计时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包括了型号、样式等。目前我市新建项目中采用的倒计时全部为后程脉冲式倒计时,只显示倒计时的最后5秒或则9秒。后续计划陆续将市区老旧的倒计时全部更换为后程脉冲式倒9秒或5秒倒计时。

3、目前我市对车主因倒计时而导致闯红灯的处理有两种。第一种,因部分路口为全程倒计时,该倒计时的工作原理为学习信号灯上个周期的红灯的通电时间和绿灯的通电时间,学习成功后再开始显示红灯和绿灯的倒计时。但因我市每个路口的信号灯都采用了多套不同时间段的方案,在信号灯方案发生改变后,如高峰期变平峰期,倒计时会出现一两个周期的显示错误,直到学习完成,然后恢复正常显示。或者有时候路口车辆较多,需要民警现场手动控制信号灯,由于手动控制信号灯每个周期都不一样,同样倒计时也可能出现显示错误,显示的是上一个周期红灯和绿灯的时间,可能发生如绿灯显示还剩10多秒突然变为黄灯的情况,这种因倒计时误导而导致的闯红灯,可以在收到交通违法信息后一周内进行申诉,我们根据现场视频,保存证据后对该违章行为进行撤销。第二种,倒计时未显示但是闯了红灯,这种交通违法行为不可进行申诉撤销。依据信号灯设置与安装国家标准,倒计时为非强制安装产品,目前国内多个城市已经在新建项目中取消信号灯倒计时,且信号灯将要转变为红灯时,已经做出相应的提醒,如绿闪3秒、黄闪3秒,提醒司机注意减速。所以倒计时不亮发生的闯红灯行为无法进行撤销。

特此回复。同时借此机会,非常感谢贵委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姓名:曹建国          联系电话:6201569

人姓名:王定世          联系电话:1870723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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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

(此件主动公开)

尊敬的屈小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磁湖路沈家营小学路段交通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学校门前交通管控。我们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问题向来高度重视,牛尾巴、沈家营路口已由辖区交警部门每天在早晚高峰时段安排固定警力值守疏导、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平峰时段安排流动警力在牛尾巴至沈家营路段进行巡查。通过多年的共建警校家模式在沈家营小学得到推广,沈小被省、市两级树为警校共建的模范典型。

    二、完善交通设施。今年4月中旬,公安交警部门在沈小门前施划了交通标线,购置了一批水马对学生通道进行了隔离以保证上学放学通道的安全,并在结核病医院往学校方向100米范围内设置了禁停牌。为有效缓解湖师与沈小之间的交通压力,湖师已经着手在湖滨大道设立南门,交通管理部门也正在积极协调有轨电车施工方加快施划标志标线、设置减速带、限速牌等交通设施;5月,辖区交警大队联合沈小在其校园门前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进一步提升学生和家长们树立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意意识,并将成熟经验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非机动车违章行为的教育和处罚,并已将违章抓拍监控设备安装纳入计划。

特此回复。同时借此机会,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姓名:张继文          联系电话:6201559

人姓名:许军            联系电话:1870723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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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此件主动公开)

孙丽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下陆区万达广场周边乱停车现象的提案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充分分析了万达广场为居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交通难题急需解决,并对万达广场停车难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经组织认真分析研究,主要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合理优化指示标志,设置电子显示屏。协调万达广场及相关单位,利用周边拆迁空地(暂未建设),增设了两处停车场,预计可以停车200余台。同时协调万达广场设置停车位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空余车位,最大限度发挥地上、地下车位使用效率。

二是制定车辆分流方案,保障万达周边道路通畅。在广州路、磁湖路路段设置了多块交通指示牌,并根据晚高峰磁湖路车辆较多,车辆容易积压到谈山立交桥的情况,在磁湖路福州路口晚高峰(17点至19点)时段设置禁止车辆左转,去万达停车场车辆到前方谈山桥下掉头,确保保障主干道双向畅通和桥梁安全。同时,万达规划路(该路暂未命名)至广州路路段目前仍在建设中,也希望委员实地调研,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施工进度,确保万达广场周边路段尽快建成,实现循环行驶,确保周边道路畅通。

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设置出租车专用载客区。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局在万达广场周边设置出租车专用载客区、落客区及停车区。

特此回复。同时借此机会,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姓名:曹建国          联系电话:6201569

人姓名:瞿刚            联系电话:18707237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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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此件主动公开)

尊敬的周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电动车办证效率,化解老百姓骑行难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公安交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市民驾驶电动车出行需求越来越高,再加之我市当前创文和四车整治工作的开展,推进电动车法制化管理、合法化上路行驶已然成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中一项重要工作,结合我市当前驾考现状及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提案中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电动自行车分类情况的说明

电动车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其中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上路行驶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最高速度不超过25km,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从电机功率来看,电动自行车不大于400W。《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于202231日正式实施,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制度,取得行驶证并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对条例实施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3年,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分为普通电动摩托车和轻便电动摩托车,轻便电动摩托车最高速度不大于50km/h,而普通电动摩托车设计时速大于50km/h;从电机功率上看,轻便电动摩托车不大于4KW,普通电动摩托车大于4KW;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上牌需要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交强险和车船税。车辆要定期参加年检。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若无证驾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相应处罚。

二、关于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情况的说明

一是202010月公安部推出的12项放管服措施中,明确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二是2016年摩托车考试业务权限已下放至县级车管所,摩托车考试城区、大冶、阳新均可报名,可满足群众驾考需求;三是为便利群众驾考,我所已经专门购置不同类型的考试专用摩托车供考生使用;四是积极推行摩托车考场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根据《2022年省公安交管局重点攻坚任务项目》的通知(鄂公交管〔20225),要求20226月底前我市完成摩托车科目二电子评判工作,目前关于摩托车考场建设,已上支队办公会申请实施政府购买考场服务。

三、关于培训市场主体,净化驾考环境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安部规定,公安机关严禁举办或参与举办驾校及其他形式培训班,因此,公安机关与培训机构不存在任何挂钩及联系,驾考市场收费标准的制定由当地物价管理部门负责,驾考培训工作由黄石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监管。我单位严格按照最新修改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62号)开展驾考监管工作,同时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专门建立了监管中心,将摩托车考场接入音视频,实行电子评判,要求:每名考试员配戴执法记录仪,确保给每位考生营造公正、便利的驾考环境。

特此回复。同时借此机会,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姓名:顾建华          联系电话:6201509

人姓名:李顺安          联系电话:13597718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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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此件主动公开)

市政协经科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外地人购车上牌难的提案》已收悉。根据新颁发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2022〕第164号令),结合我市车驾管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就提案中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暂扣外地车主《机动车登记证书》情况。在新部令颁布以前,根据原来的《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年124号令)外地人在黄石购车,身份证明必须是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在黄石地区居住的居住证明。而正式的居住证必须居住6个月以上方能取得。因此,车管所为了便民利民,采取的是车主凭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办理居住证证明,便为其办理新车注册登记。这样,就会造成机动车档案中缺少车主身份证明这一重要档案,直接导致机动车档案不完善,属于机动车档案管理的硬伤。鉴于此,车管所研究后决定先行暂扣车主《机动车登记证书》,待其拿到正式居住证后再行换取,从而确保车辆档案的完整性。这样就造成部分车主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在车管所暂扣。这也是外地人在黄石购车不便的原由和诟病。20219月,我们车管所也意识到这一举措与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存在冲突。集体研究决定,凡是《机动车登记证书》暂扣在车辆档案内的,一律无条件发还车主,车主只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到车管所业务窗口即可领走其《机动车登记证书》。通过这一举措暂扣登记证书的问题已经顺利得以解决。并且,从20211120日开始,全面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新措施,外地人在黄石购车,湖北本省的凭身份证即可;外省的凭暂住证明即可。有力解除了外地人在黄石购车的桎梏,极大优化了外地人的购车环境。

2、当前政策一证通办,购车人只需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购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为进一步推进车驾管放管服改革,提升公安车驾管服务水平,本着方便群众,简政提速的原则,公安部20225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新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2022164号令)。再次推出5项便捷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新举措,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注册登记全国一证通办。购车人仅需一张身份证便可在全国任何一个城市购买车辆并且登记上牌,无需再提交居住凭证,彻底解决和剔除了购车人异地购车的所有难题和门槛。彻底改善了外地人的购车环境。

特此回复。同时借此机会,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姓名:顾建华          联系电话:6201509

人姓名:李顺安          联系电话:13597718858

2022731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70号提案的答复

(此件不予公开)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此件主动公开)

致公党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大<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传普及力度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主题宣传教育为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20211216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条例》后202231日施行前,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共27场次。其中,226日上午,交巡警支队在人民广场设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主会场,各辖区大队在辖区商圈、广场内设立分会场,通过交通安全知识宣讲、分发宣传手册、提供交通法规咨询服务等方式开展现场宣传,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活动全面报道。

二、开展点对点、面对面上门宣传。今年以来,利用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视频、宣传彩页、事故警示案例展板,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警营开放日”“七进等活动92余场次,深入校园、社区、企业、农村、驾校、政府部门开展《条例》宣传,让广大中小学生,客货车、校车、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受众达28余万人次。

三、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志愿服务。积极联系区文明办、外卖、快递、寄售等行业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组织各行业交通安全志愿者在城市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中心学校、景点等区域,开展电动自行车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加大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未登记上牌、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力度。截止目前共开展劝导活动15余次,深入外卖、快递行业公司10余家。

四、开展文明交通阵地宣传。各大队充分利用自身宣传阵地,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创作和印制带有《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于202231日正式实施的主题宣传品、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挂图、宣传片,醒目设置于窗口单位、客运场站、社区小区宣传栏等处;通过LED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情报信息板、户外广告牌、楼宇电视等媒介,滚动播放《条例》内容,共制作宣传横幅15幅,制作宣传彩页23万份。

五、开展网络媒体直播。各大队充分发挥自有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作用,联合本地有影响力的官方媒体,共同开展源头宣传、集中整治、文明劝导等直播活动,持续发布以《条例》为主题的内容和交通安全提示,共开展网络直播活动15场次,有20余万网友参与了直播活动。

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社会面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级媒体的宣传影响力,开展大直播、大整治、大宣传活动,使《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深入人心,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回复。同时借此机会,非常感谢贵委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姓名:范国兴          联系电话:6201539

人姓名:王俊武          联系电话:18707237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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