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关于规划电动自行车专行道 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秩序”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提案,我单位表示赞同,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证安全行驶,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秩序,可以极大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电动自行车专行道的规划建设主体主要是人民政府、住建部门、城发集团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授权,主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下步,我单位将加强与各区人民政府、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城发集团对接协调,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推动此提案落实。
特此回复。同时借此机会,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姓名:刘元喜
经 办 人姓名:王俊武 联系电话:18707237807
黄石市公安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