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黄石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对《黄石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回头看’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委长期以来对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持续关心和关注。5月11日,市犬管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林海峰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2024年全市养犬管理工作会议,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王焱华,市创文办创建督导组组长、市文旅局副局长王晓燕出席会议。会议就当前我市养犬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全面复盘,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自《黄石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公安部门通过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和文明养犬主题宣传,大力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通过宣传引导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全市共开展各类主题宣传150余次,刊发宣传稿件70余篇,捕捉流浪犬6303只,开具不文明养犬《责令改正告知书》6264份,查处不文明养犬案件139 起,共接犬只伤人警情213起,警情数同比下降25.19%。针对贵委提出的六项工作建议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加强流浪犬防疫收容方面。5月14日,市局印发《全市公安机关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市公安机关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组织各级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不文明养犬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量化考核指标,日通报、周调度、月考核,通过建立问题跟踪督导、限时整改、“回头看”验收和考核约谈等“四项机制”,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捕捉流浪犬864只,查处不文明养犬案件12起,养犬登记2001人,开具不文明养犬《责令改正告知书》744份。
二、严控禁养犬种方面。我市申报养犬登记已施行网上申报。主要流程是犬主通过手机APP申报养犬登记,上传相关信息资料,公安部门远端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犬主携带犬到登记服务点现场测量肩高和确定犬只种类(人工识别和AI鼻纹识别),符合相关要求后发放犬牌和电子犬证,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养犬登记5612份,驳回不符合要求申办件124件。
三、养犬防疫检查方面。犬主在办理养犬登记时,已同步将免疫信息录入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在犬只免疫即将到期时,系统将自动发信息提醒犬主按时为犬只接种疫苗,并重新上传免疫信息,对未及时接种上传免疫信息的犬主,农业农村部门通过“点对点”电话回访的方式督促犬主及时为犬只接种疫苗。
四、对犬粪影响市容环境查处方面。4月份,市犬管办已就相关工作对市城管委下发督办通知,督促城管部门加强犬只随地便溺执法工作。5月份,市城管委印发了《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印发文明养犬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行动期间共清理犬只便溺1022处,劝阻不文明行为23起,查处犬只随地便秘案件2起。为方便市民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净化城市环境,共在团城山公园、明珠广场、陈家湾广场等10个公园设置19处犬只拾便箱,免费提供一次性手套477双,清洁纸袋427个。
五、在推广宠物第三者强制险方面。推广宠物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当前在我市尚不具备相关条件。强制责任险是由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目前,在国家、省级立法层面以及我市地方性立法中,均未对推进宠物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进行明确规定,落实此项工作缺乏法律支撑。现阶段,犬主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或宠物医院自愿购买宠物第三者责任险。以平安保险公司为例,当前平安保险公司已在我市推出三个品类的宠物险种,保费分别为39元、59元,109元每年,对应保额为分别4万、10万、20万元,今年以来我市已有232人购买了宠物第三者责任险。
六、在文明养犬宣传引导方面。共制作文明宣传展板214块,横幅124条,宣传片2部,发放《条例》和宣传画册2万余本,倡议书、禁养犬图例2万余份。在各级公安机关公众微信号上设置文明养犬专栏,及时对查处的不文明养犬案件通过网络进行曝光,2024年通过湖北日报、极目新闻、黄石新闻、黄石日报、东楚晚报等省、市级新闻媒体以及县区级新媒体刊发文明养犬新闻稿件35篇,其中省级媒体5篇,市级媒体5篇,县区级新媒体20篇。
下步,我们将持续加大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和文明养犬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实现街面流浪犬数量、不文明养犬行为、涉犬警情和文明养犬意识“三降一升”的工作目标,同时鼓励倡导养犬人自愿购买宠物第三者责任险,通过保险赔付的方式最大限度化解犬只伤人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分管领导姓名:林海峰
经办人姓名:何祥军 联系电话:13581285555
黄石市公安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