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主动公开)
谭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优化城市道口交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对我市交通现状的分析精准透彻,反映的问题客观精准,所提建议极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专题研究,现就提案内容逐一回复如下:
一、全面排查治理城区路口
今年以来,我局交管部门制定了《全市城市道路“治乱除患”攻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各辖区大队对全市交通事故易发多发、交通秩序混乱、通行拥堵缓行、安全隐患突出点段点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共梳理出市级重点点段30处,逐一建档立卡,形成《全市治乱除患治理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目前已治理完成中央商业街、湖滨大道青山湾路口等19处问题隐患路口,今年将完成余下隐患路口治理工作。
二、不断优化城区信控配时
2024年以来,我局交管部门组织信控优化专班,对全市红绿灯路口信号配时进行优化,“科技赋能交通”工作纳入黄石市“十件实事”,截止目前,已累计优化路口配时247处,设置双向绿波道路13条,自适应路口10处。同时,加强临近路口信号协同,保证相邻路口放行周期一致,如桂林路,黄石大道等。目前,我市高峰拥堵指数由平均1.604下降为1.538,拥堵排名由全省平均5.8名下降至7.7名;有效地缓解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同步,针对武汉路三医院路口、黄石商场路口、杭州西路武商路口等潮汐现象严重、车流人流较大路口,引入自适应技术,通过在路口安装雷视一体机,实时采集车流数据与边缘计算终端的AI算法支撑,可根据不同时段、不同方向的车流量变化,实时调整绿灯时长与信号周期。运行以来,路口排队长度平均下降12.96%、延误指数平均下降11.44%、停车次数平均下降12.16%。
三、积极推进城区路口拓宽改造
我市住更局正在编制黄石市城市道路系统专项规划,对市区路网结构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结合地理特点、周边土地利用性质、未来发展趋势和物理限制条件等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合理规划道路路网,精心谋划一批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在财政资金允许的范围内,制定有针对性的路口措施缓解交通拥堵。提案中提到的杭州东路广会路口,市住更局已完成设计方案编制,下一步将结合附近道路及周边区域通行情况综合考虑改造实施方案。纺织五路延安路口,已函请建设单位结合目前纺织五路管网改造施工,统筹推进该路口提升改造工作。
我局交管部门积极配合推进城区路口拓宽改造工作,2024年以来,配合住更部门开展黄石大道四改六、花湖大道四改六、颐阳路四改六等多个项目改、扩建工作,通过召开专家评审会、群众座谈会等方式,对道路路口改扩建提出专业、可行意见,优化路口交安设计,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并以编制黄石市城市道路系统专项规划为契机,对全市存在交通瓶颈且有拓宽条件的道路、路口进行全面踏勘排查,共排查出19处点位纳入《黄石市城市道路系统专项规划》项目储备库中。
四、关于规范路口秩序管理
今年以来,我局交管部门多措并举,不断加强非机动车管理。一是优化勤务模式。认真分析全市交通堵点、事故多发点段,动态调整三级管控勤务岗位,设置41个三级管控岗位、将警力部署在关键点位,落实错时执勤、“一早一晚”巡查、定点整治、流动查缉等勤务,最大限度提升见警率和管事率,全面加强路面秩序管控。二是严查重点违法。针对我市交通安全风险,深入研判分析,先后开展两车(摩托车、电动车)、夏季行动等专项交通整治,聚焦早晚高峰时段和重点路口,坚持全面整治和精准打击相结合,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今年以来,交管部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0.4万起,其中电动车、摩托车逆行0.4万起,闯红灯0.73万起、不戴头盔5.8万起,拖移电动自行车1629辆。三是开展非现场追处。制定发布《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非现场执法整治行动的通知》,采取利用现有视频监控设备(治安球机)及业务平台,通过视频回溯的形式对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并将典型案例集中对社会警示曝光。7月以来,追处电动车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等违法49起。四是结合“停车惠民”工作,在人行道、空地、商铺门口、路口等地段设置物理隔离,目前在重点路段、路口已经安装物理隔离设施1000余米,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改善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
五、关于调整停车泊位设置
2023年以来,为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规范校圈、商圈周边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道路通行放率,取消了交通路、南京路、桂花路、白马路、福州路、安达路等收费道路26条、道路停车泊位1447个。今年,根据上级部署,我局交管部门对全市路内停车泊位进行了再次排查,重点针对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安全且周边停车资源充足的路段、路口,共计排查出1000个路内停车泊位,将会同市城管委逐个点位踏勘核查,符合取缔条件的将逐一取缔。下一步,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GA/T850-2021:“主干路、次干路渐变段起点开始的路段,若交叉口未展宽则距离停止线50米以内的路段;支路距离交叉口停止线20米以内的路段不应设停车位”之规定,严格路内停车泊位的施划。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改善我市交通环境。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交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分管领导姓名:张继文
经办人姓名:成 谋
2025年7月16日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