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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黄石大道二门机动车辆转向的提案的答复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      时间:2026-01-06 10:42


(此件主动公开)

黄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黄石大道二门机动车辆转向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我单位高度重视,经研究,答复如下:

经多次实地踏勘论证,结合目前黄石大道中窑至二门路段交通现状,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GB/T 36670-2018交通安全原则:充分保障各类交通流的有序流动,降低交通冲突概率。不宜将现有的国土分局门前掉头开口移至吉龙湾小区门前路段,原因如下:

一、黄石大道国土分局路段有黄石物回公司,该公司生产经营有大车进出,因公司进口道路较窄,受转弯半径限制,车辆无法右转进入,只能通过掉头开口进厂,若关闭此处掉头开口,该公司生产经营将受到严重影响。

二、若在黄石大道吉龙湾小区开设掉头开口,到江滩公园车辆将由此处掉头进入江滩公园停车场,由于此处开口距离江滩公园停车场入口不到100米,掉头车辆进入停车场需横跨两条车道,交通冲突较大,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黄石大道吉龙湾小区门前信号灯距黄石大道二门路口直线距离500余米,车辆在黄石大道二门路口掉头,可满足周边群众的掉头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改善我市交通环境。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交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分管领导姓名:张继文         

经办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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