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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基层民警接处警工作提案的答复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      时间:2026-01-06 10:53


(此件主动公开)

胡月红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接处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基层民警接处警工作的提案收悉。您的建议为完善我局接处警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实践支撑,我们采纳您的建议,改进了有关工作,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加强民警学习培训,提升规范处警能力一是提升民警证据意识。依据《反家暴法》第20条及《意见》第2条,明确公安机关可采信的八类辅证类型,包括伤情照片、现场视听资料、短信或微信记录、证人证言(含未成年子女适龄陈述)、加害人保证书、接警记录、医疗机构诊疗记录等。在基层接处警过程中,应提升民警的证据意识,使用执法记录仪固定现场证据、规范提取电子证据,对于未成年以及精障患者需重点培训询问方式,避免二次伤害。二是严格规范记录。区分“家庭暴力”和“家庭纠纷”的核心在于是否存在控制性暴力行为,处警民警对于殴打、捆绑、伤害等身体暴力或长期谩骂、恐吓等精神暴力,必须明确记录为“家庭暴力”,不得降格为“纠纷”;规范处警记录填写,包含家暴行为描述、伤情鉴定、证据,杜绝“纠纷已调解”等模糊表述。三是完善工作规范。市公安局20252月研究制定了《黄石市公安局处置家庭暴力警情工作规范》为基层民警规范处置提供工作指引,及时受理群众对涉及家庭暴力、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报警求助,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做到快速接警、快速处警,依法取证、依法处置、及时救助,形成全链条工作闭环。

二、建立研判监督机制,全流程提升执法质量依据《反家暴法》第6条,反家暴工作应接受社会监督。我局依托一市一台改革运行机制,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安全月度研判、季度预警、年度分析的专题研判工作制度,切实把妇女儿童安全保障工作前移,做到预判预警、分类处置。每月对涉及妇女儿童重复报警、敏感警情开展研判监督,并下发属地公安机关开展核查处置,全年共研判了121起相关警情;每季度,将研判掌握涉及妇女儿童安全的风险隐患,推送市委平安办开展双推双办,并流转给市妇联处置;2024年,我局对全市接报的家庭暴力警情数据进行分析,于20253月编写了公安情报第36期(关于2024年本市家庭暴力警情的研判分析),为党委政府、市相关部门全面预防反家暴工作提供了决策性依据。

三、落实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效2024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行为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打处一起,绝不姑息的工作原则,共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618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1起、破获强奸妇女案件84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妇女卖淫案件49起、破获猥亵儿童案件26起、破获拐卖儿童案件1起、解救被拐卖儿童案件2起,切实维护了全市妇女儿童安全。我局依托110接处警平台,对2024年接报的873起涉家暴警情,在警情处置完毕后,及时将情况通报妇联和社区民警,通过电话、上门走访等形式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全面了解家庭人员实时情况,对可能重新引发家庭矛盾及暴力的及时采取疏导预防和跟踪化解措施。

下步,市公安局将按照您提出的建议,依托公安信息化平台,建立大数据模型,全面搜集涉及家庭暴力、家庭纠纷、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方面的警情、案情、舆情以及妇女儿童扬言自杀或杀人等信息,定期开展深入研判,找出深层次的问题、隐患,为有关部门提供数据支撑、解决方向,同时,我局将定期与市妇联等有关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深入推进妇女儿童安全防范工作,全面提高工作质效,为全市妇女儿童撑起“安全伞”。

分管领导姓名:何苗            

人姓名艾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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