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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9·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2024-01-09 13:10

    2021年9月1日6时42分许,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大桥铺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78万元。2021年12月16日,市人民政府对《黄石阳新龙港大桥铺路段“9.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安〔2020〕7号)等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办公室2023年2月9日决定成立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等人员组成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依法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3224日,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针对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的要求作为重点评估内容,通过听取汇报、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核查,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给予相关责任人员情况

相关责任人员刑事处罚已全部落实到位

(二)给予相关监管人员处理情况

相关监管人员处理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相关政府部门责任追究全部落实到位。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阳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9.1事故教训,组织召开了全

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题会议,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制定印发了《阳新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会代训的方式召开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部署动员会、推进会10次,现场督办会2次,集中开展培训学习、送法上门活动。深入全县82家客运、货运、危运、出租运输企业,督促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全县国、省、县、乡、村道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了全方位排查,强化了公路沿线交通隐患治理,进一步完善了全县普通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对排查发现的38处隐患以清单式逐项消号,在全县集中开展了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二)阳新县交通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制定印发了《阳新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10次,现场督办会2次。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内集中开展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压事故、保畅通、护平安”等一系列行动,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与16家货运源头企业签订了《不超限运输承诺书》,发放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重新修订完善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流程,组建了一支100人的交通应急抢险队伍和一支50人的阳新“公路保畅通”应急突击队,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普通公路和农村公路“路长制”。进一步完善了事发路段的标志,增设了语音功能的爆闪灯,重新施划了标线,对平交路口的违规石材堆放点进行了清理,路口的树木进行了移除,改善了路口行车视线。

   (三)阳新县公安局积极推动和完善农村派出所管理交通工作机制,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继续将摩托车(电动车)等整治任务下达到派出所,兑现奖惩,提高派出所管理交通的主动性、积极性。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加强了对交警部门的日常工作督办、指导。

   (四)阳新县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会同交通、路政部门对G106、G351全线,特别是穿村村镇、平交路口、急弯陡坡、路段的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置等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协调、督促交通、路政等部门整改,9.1事故以来,已完成了180个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提升改造工作。进一步强化了交通安全宣传攻势,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了“零酒驾”“戴头盔”交通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亲朋好友”的目的,并深入学校开展安全教育课,为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阳新县教育局成立了学生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集中整治了一批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驾驶员无资质驾驶校车、未获得校车行政许可上路运行、乘车人员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排查并联合相关部门治理了一批校车运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落实了护学岗,广泛开展了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综上,评估组认为阳新县“9·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全管理与技术性防范措施已整改落实到位。

、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政府批复意见,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刑事追究和责任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相关企业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落实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有关被评估单位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