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处罚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1〕3031号
| 毛回春
| 420203*******2155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19年12月23日,毛回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西塞山大队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17日20时51分许,毛回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号牌鄂B1TM90的小型轿车,从家园宾馆出发,经湖滨大道往爱康医院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湖滨大道十六中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4mg/100ml,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 | 行政拘留五日 | 0 | 2021-11-2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1〕3031号
| 罗德武
| 420203********2958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0年07月02日,罗德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西塞山大队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23日0时27分许,罗德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号牌鄂B48576的二轮摩托车,从儿童公园出发,沿颐阳路经黄石大道往四门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青龙阁路口至上窑新城路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0mg/100ml,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五日 | 0 | 2021-11-2 | 黄石市公安局 |
2021年度行政处罚公开(11月2日)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 时间:2021-11-02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