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处罚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3〕1号 | 陈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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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81******1212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1年1月9日,陈作伟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现查明2022年10月29日21时44分许,陈作伟再次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鄂A912NZ的小型客车沿紫新路行驶,行驶至紫新路孔雀苑小区路段时被下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呼气式酒精含量为68毫克/100毫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 | 行政拘留三日 | 0 | 2023-1-5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3〕7号
| 程舟
| 420281*******7696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2年10月11日20时19分许,程舟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鄂B2B608的轻型栏板货车沿下陆区106国道行驶,行驶至106国道马家堰路段时被下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呼气式酒精含量为34毫克/100毫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 | 行政拘留十五日 | 0 | 2023-1-6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3〕3号
| 邓章旋
| 420202*******0033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18年1月13日,邓章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黄石港大队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现查明2022年11月16日00时19分许,邓章旋再次饮酒后驾驶号牌 为鄂BW9066的小型轿车沿扬州路由苏州路方向往广州路方向行驶,行驶至扬州路鱼头泡饭路段时被下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呼气式酒精含量为44毫克/100毫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 | 行政拘留五日 | 0 | 2023-1-6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3〕8号
| 胡高平
| 420221******6915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19年6月16日,胡高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湖北省黄石市公安 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下陆大队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6个月的行政处罚。现查明2020年10月31日20时30分许,胡高平再次饮酒后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铜花北路行驶,行驶铜花路口路段时被下 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呼气式酒精含量为40毫克/100毫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 | 行政拘留五日 | 0 | 2023-1-6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3〕6号
| 田建松
| 420281******2414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1年8月28日,田建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 警察支队西塞山大队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现查明2022年10月29日20时48分许,田建松再次饮酒后驾驶号牌 为鄂B6BV25的小型轿车沿下陆区紫新路行驶,行驶至紫新路孔雀苑小区路段时被下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呼气式酒精含量为33毫克/100毫升(经鉴定为50.08毫克/100毫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 | 行政拘留五日 | 0 | 2023-1-6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3〕4号
| 郑文晓
| 411121******3018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2年3月4日,郑文晓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下陆大队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现查明 2022年9月15日13时50分许,郑文晓再次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鄂A90V8J的小型客车沿安达路行驶,行驶至杭安达路樟树岭小区路段时被下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呼气式酒精含量为42毫克/100毫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 | 行政拘留五日 | 0 | 2023-1-6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3〕10号
| 黄建东
| 420221******2450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2年11月29日20时23分许,黄建东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鄂B3416学的小型轿车沿安达路由苏州路方向往杭州西路方向行驶,行 驶至安达路樟树岭小区后门路段时被下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呼气式酒精含量为59毫克/100毫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 | 行政拘留十五日 | 0 | 2023-1-10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2〕50119号
| 黄平富
| 420222******101X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2年12月08日12时28分许,黄平富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鄂B7G710轻型自卸货车,沿黄石市新港园区韦源口镇兴韦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韦源口镇中学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机动 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7mg/100ml, 经核查:鄂B7G710 轻型自卸货车登记使用性质为货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 定
| 行政拘留十五日 | 0 | 2023-1-10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3〕9号
| 杨军明
| 420221******0078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19年5月1日,杨军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下陆大队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现查明2022年11月13日20时31分许,杨军明再次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鄂BM8341的小型轿车沿下陆区老下陆街行驶,行驶至团结社区路段时被下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呼气式酒精含量为68毫克/100毫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 | 行政拘留五日 | 0 | 2023-1-10 | 黄石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