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处罚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3〕378号 | 倪繁兴 | 420204********6810 | 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构成犯罪。
| 2023年06月17日03时01分许,倪繁兴在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驾驶号牌为鄂B64813的小型客车沿杭州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杭州东路龙湖山庄路段时与路边的树木和石墩发生碰撞,致车辆、石墩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倪繁兴弃车逃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 行政拘留 十五日。 | 0 | 2023-10-26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3〕379号 | 付义平 | 421127********2217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3年10月24日13时18分,付义平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鄂B76038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张之洞路段尖林山路口时,被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开发区·铁山区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现场检测,付义平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22毫克/100毫升,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的标准。付义平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 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五条第一项。 | 行政拘留 十日。 | 0 | 2023-10-27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3〕381号 | 彭波 | 420281********0037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2022年6月4日20时17分,彭波驾驶鄂BD19580号牌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大棋路张冲还建楼段时被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开发区·铁山区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现场检测,彭波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61毫克/100 毫升,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的标准。彭波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五日。 | 0 | 2023-10-27 | 黄石市公安局 |
2023年度行政处罚公开(10月25日-10月31日)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 时间:2023-11-07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