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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行政处罚公开(1月15日-1月21日)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      时间:2024-01-22 13:0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4〕21号

刘槐柏

420202********0815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2024年1月5日9时50分,刘槐柏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鄂B3C877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黄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城市职院门口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开发区·铁山区大队民警查获。刘槐柏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

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

行政拘留日。

0

2024-1-18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4〕22号

张友田

420221********1233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2023年12月26日10时21分,张友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鄂B5QH91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106国道由铁山菜场往铁山楠田科技行驶至鹿獐山大道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开发区·铁山区大队民警查获。张友田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

项、第二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七十五条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三项

行政拘留(拘留不执行)

0

2024-1-18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4〕24号

皮汉兵

422127********3333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11月21日20时50分许,皮汉兵再次饮酒后驾驶号牌为粤AD4T59的小型轿车,沿黄石大道往河口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河西大道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皮汉兵酒精含量为307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因皮汉兵对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民警将其带至爱康医院抽取静脉血样。经黄石求实联合司法中心鉴定,其血样乙醇含量检测结果是64.69mg/ml,皮汉兵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日。

0

2024-1-18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4〕25号

李政钢

420203********4112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4年01月06日16时20分许,李政钢驾驶号牌为鄂B00446的小型越野客车,沿黄石大道由西塞往黄思湾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黄石大道二十一中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李政钢酒精含量为5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李政钢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日。

0

2024-1-18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4〕27号

卢忠德

420221********0416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2023年12月26日20时24分许,卢忠德驾驶号牌为鄂B2675学的小型轿车,沿磁湖东路由儿童公园往颐阳路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磁湖东路城发集团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卢忠德酒精含量为6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

行政拘留十五日。

0

2024-1-18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4〕28号

曾卫国

430204********0017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4年1月9日21时10分许,曾卫国饮酒后驾驶号牌为湘BL6308的小型轿车沿铜花南路由106国道方向往铜花山庄方向行驶,行驶至汪家湾路段时被下陆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曾卫国体内酒精含量为54毫克/100毫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

拘留

日。

0

2024-1-19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4〕33号

潘志斌

420203********4117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09月17日17时18分许,潘志斌驾驶号牌为鄂B2J925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黄石大道由西塞街往黄思湾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黄石大道工人村二十一中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潘志斌酒精含量为6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潘志斌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日。

0

2024-1-19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4〕34号

毛卫国

422301********1134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2023年11月06日20时32分许,毛卫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鄂B1V57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黄石大道由马家嘴南门往黄石大道一门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黄石大道四门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毛卫国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行政拘留日。

0

2024-1-19

黄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