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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行政处罚公开(2月22日-3月4日)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      时间:2024-03-05 16:2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4〕60号

舒克平

420222********2039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4年1月24日13时18分,舒克平驾驶鄂BA2867号牌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黄太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金柏悦酒店门口时,被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开发区·铁山区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因舒克平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民警依法将其带至黄石市中心医院黄金山院区提取静脉血样。经血液检验、鉴定,舒克平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96毫克/100 毫升,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舒克平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

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日。

0

2024-2-29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4〕61号

汪汉华

420702********8098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2023年12月17日9时,汪汉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鄂G23070小型汽车沿106国道由鄂州往铁山方向行驶至直属分局铁山服务站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开发区·铁山区大队民警查获。汪汉华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

项、第二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

行政拘留

日。

0

2024-2-29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4〕62号

曹国林

420221********4259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4年2月11日22时14分,曹国林驾驶鄂B1EM89号牌的小型轿车沿园博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园博大道新农村路段时,被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开发区·铁山区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现场检测,曹国林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47毫克/100 毫升,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曹国林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

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日。

0

2024-2-29

黄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