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处罚

2024年度行政处罚公开(5月28日-6月3日)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      时间:2024-06-04 11:1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4〕276号

范稀

421125********7431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4年03月26日21时38分许,范稀驾驶号牌为鄂 A107XQ的小型轿车行驶至黄石大道爱尔眼科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黄石港大队的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范稀酒精量为7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 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日。

0

2024-5-30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4〕273号

陈伍强

420281

********7650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10月10日23时56分许,陈伍强驾驶号牌为鄂 B6SG31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湖滨大道芜湖路口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黄石港大队的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陈 伍强酒精含量为6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 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日。

0

2024-5-30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4〕277号

王科明

420221********7772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4年5月11日21时09分许,王科明饮酒后驾驶号牌为 鄂BDA508的小型普通客车沿发展大道由老下陆路口方向往大冶方向行 驶,行驶至发展大道牛角山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下陆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现场检测,王科 明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74毫克/100 毫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日。

0

2024-5-30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4〕275号

柯亨安

420222********6117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4年01月10日22时18分许,柯亨安驾驶号牌为浙 JP29U2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大泉路锁泉桥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 巡逻警察支队黄石港大队的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柯亨安 酒精含量为5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 七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日。

0

2024-5-30

黄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