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处罚

2025年度行政处罚公开(3月22日-3月31日)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      时间:2025-04-01 10:1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148

鲁国华

420221********7759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且驾驶人 曾因饮酒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2025年3月8日13时34分许,鲁国华驾驶号牌为鄂BEN522的小型轿车沿106国道由职工医院方向往新下陆路口方向行 驶,行驶至106国道卫王社区路段时,被下陆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鲁国华呼气酒精含量值为13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状态,民警依法将其带至黄石市第五医院提取静脉血 样,并将血样送至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经鉴定: 从送检的鲁国华血样中检验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39.94mg/100ml, 达到醉酒后驾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行政拘留

2025-3-25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151

柯林峰

420222********2834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且驾驶人 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2025年03月15日23时07分许,柯林峰驾驶号牌为鄂ABX02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颐阳路陈家湾路段时,被交巡警支队 西塞山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柯林峰呼气酒精含量值为14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状态,民警依法将其带至爱康医院提取静脉血样,并将血样送至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检 验、鉴定。经鉴定,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柯林峰的血液样品中检测 出乙醇,其含量为1.3323mg/ml(133.23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2025-3-27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152

邓栋栋

420281********4216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5年03月06日23时11分许,邓栋栋驾驶号牌为鄂 BBA273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华新路华新幼儿园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黄石港大队的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邓栋栋酒精含量为4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2025-3-27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153

汪涛

420203********3712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 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5年02月24日00时37分许,汪涛驾驶鄂A6T89A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黄石大道贸易大楼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黄石港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汪涛呼气酒精含量值为4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2025-3-27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154

柏才稳

420204********4551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 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5年03月14日21时07分许,柏才稳饮酒后驾驶号牌为 鄂B5TG8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沿湖路由老下陆方向往谈山立交桥方向行驶,行驶至沿湖路下陆中学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下陆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现场检测,柏才稳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51毫克/100 毫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2025-3-27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155

涂鹏城

420704********6039

因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 处罚的违法行为。

2025年01月07日00时37分许,涂鹏城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驾驶号牌为赣CDU109的小型普通客车沿黄石大道由上窑往中窑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黄石大道青龙阁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涂鹏城酒精含量为3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2025-3-27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156

刘启习

420281********7671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5年03月24日13时54分许,刘启习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鄂B8E469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106国道由大冶方向往新下陆路口方向行驶,行驶至106国道卫王社区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下陆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现场检测, 刘启习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45毫克/100 毫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2025-3-28

黄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