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处罚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217号 | 钱志宏 | 342923********5558 | 因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 2025年5月10日20时08分许,钱志宏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鄂B5R797的小型普通客车沿下陆大道由新下陆路口方向往铜花山庄路口方向行驶,行驶至下陆大道中国移动营业厅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下陆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现 场检测,钱志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33毫克/100 毫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七日 | 2025-5-27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218号 | 毕健 | 420202********0418 |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且驾驶人曾因饮酒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 2025年05月13日20时39分许,毕健驾驶号牌为鄂 B1L823的小型轿车沿铜花南路由大冶方向往铜花山庄路口方向行驶, 行驶至铜花南路汪家湾小区路段时,被下陆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 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毕健呼气酒精含量值为9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状态。民警依法将其带至黄石市第五医院提取静脉血样,并将血样送至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经鉴定:从送检的毕健血样中检验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81.60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 行政拘留 三日 | 2025-5-27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219号 | 刘叶青 | 420202********1613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4年03月05日20时21分许,刘叶青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期间驾驶号牌为鄂G08947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大泉路锁泉桥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黄石港大队的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刘叶青酒精含量为3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 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七日 | 2025-5-23 | 黄石市公安局 |
2025年度行政处罚公开(5月22日-5月31日)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 时间:2025-06-02 09:54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