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处罚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332号 | 陈世宝 | 420281********3431 |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且驾驶人 曾因饮酒后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 2025年1月19日22时07分许,陈世宝驾驶号牌为鄂BDF099的小型普通客车,沿发展大道由老下陆方向往大冶方向行驶, 行驶至发展大道恒宇二手车路段时,被下陆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 因陈世宝不配合呼气检测,民警依法将其带至黄石市第五医院提取静脉血样,并将血样送至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经鉴定:从送检的陈世宝血样中检验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 120.95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 行政拘留 七日 | 2025-7-31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331号 | 谢先才 | 420221********7713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 2025年7月25日22时47分许,谢先才饮酒后驾驶鄂 B5L116号小型轿车沿大棋大道由西向东方向行驶,行驶至张冲还建楼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3mg/100ml ,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 行政拘留 三日 | 2025-7-30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330号 |
胡润发 |
420281********2454 |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且驾驶人 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 | 2025年7月25日22时53分许,胡润发饮酒后驾驶鄂 BD3010号小型轿车沿大棋大道由西向东方向行驶,行驶至张冲还建楼路段时被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2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其带至黄石 市中心医院黄金山院区提取静脉血样,并将血样送至黄石市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经鉴定,鉴定意见为:从送检的胡润发血样中检验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20.24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
行政拘留 三日 |
2025-7-30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325号 | 杨先银 | 422422********0033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 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5年7月18日20时11分许,杨先银再次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鄂D3J605的小型普通客车,沿阳新县韦源口镇戏台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执勤卡点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铁山区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杨先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31mg/100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三日 | 2025-7-28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324号 |
程洪武 |
420221********6118 |
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5年7月11日00时16分,程洪武饮酒后驾驶粤 B8J70Y号轻型厢式货车沿谈山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谈山隧道南出口路 段时被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程洪武呼气酒精含量为 7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核查粤B8J70Y号轻型厢式货车使用性质属于货运,程洪武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 |
行政拘留 十五日 |
2025-7-30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323号 | 明方勇 | 420281********801X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5年7月15日23时39分,明方勇饮酒后驾驶一辆号牌为鄂B67807的小型汽车沿奥体大道自西向东行驶至立诚名车路段时被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对明方勇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 93mg/100ml。因检测结果已到达醉驾标准,民警将其带至黄石市中心医院黄金山院区依法提取静脉血样并当场封存。经鉴定,鉴定意见为:从送检的明方勇血样中检验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 72.92mg/100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三日 | 2025-7-30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286号 | 陆畅 | 420204********4911 | 因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 为。 | 2025年6月19日20时29分许,陆畅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鄂 BWL126的小型普通客车沿铜花南路由106国道方向往铜花山庄路口方向行驶,行驶至铜花南路汪家湾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下陆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现场检测,陆畅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60毫克/100 毫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五日 | 2025-7-28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322号 | 占建国 | 420204********4916 |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且驾驶人 曾因饮酒后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 2025年1月6日21时26分许,占建国驾驶号牌为鄂 B1P625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紫新路由铜花北路方向往106国道方向行 驶,行驶至紫新路胡家棚小区路段时被下陆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 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占建国呼气酒精含量值为103mg/100ml,属于 醉酒驾驶状态。民警依法将其带至黄石市第五医院提取静脉血样,并将血样送至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经鉴定:从送检的占建国血样中检验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01.51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 行政拘留 五日 | 2025-7-28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320号 | 李建君 | 422128********2518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5年2月23日20时49分许,李建君驾驶号牌为鄂 J37Z6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沿湖路由李家坊往十五冶方向行驶,当行 驶至沿湖路八卦咀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李建君酒精含量为58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三日 | 2025-7-23 | 黄石市公安局 |
2025年度行政处罚公开(7月22日-7月31日)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 时间:2025-08-01 10:25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