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处罚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401号 | 张亮 | 420204********4517 | 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尚不构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 2025年10月06日23时35分许,张亮驾驶号牌为鄂 BD59026的小型轿车(使用性质:预约出租客运)沿湖滨大道由大上海往摩尔城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湖滨大道家园宾馆路段时,被西塞山 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张亮呼气酒精含量值为16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状态,民警依法将其带至爱康医院提取静脉血样,并将血样送至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 经鉴定,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张亮的血液样品中检测出乙醇,其含量为1.3893mg/ml(138.93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 | 行政拘留 十五日 | 2025-10-14 | 黄石市公安局 |
2025年度行政处罚公开(10月1日-10月14日)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 时间:2025-10-15 17:05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