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处罚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51号 | 潘朝先 | 420700********5018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2月18日21时31分许,潘朝先驾驶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的、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号牌为鄂 B1N982的小型轿车行驶至黄石市黄石港区花湖大道检察院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黄石港大队的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潘朝先酒精含量为2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五日 | 2026-3-20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50号 | 张贝
| 420704********5396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4年12月28日03时00分许,张贝驾驶号牌为鄂BD82550的小型新能源轿车行驶至湖滨大道与芜湖路交叉口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黄石港大队的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张贝酒精含量为6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三日 | 2026-3-20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48号 |
邱俊龙 |
420124********7818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5年07月02日19时58分许,邱俊龙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鄂AJ4Q26号小型普通客车沿王圣大道自西向东方向行驶,行驶至王圣大道林家庄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7mg /100ml ,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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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七日 |
2026-3-18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45号 | 曹勇
| 420222********2418 |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且驾驶人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3月06日20时46分许,曹勇驾驶号牌为鄂BFR767的小型轿车行驶至锦轮酒店路段时,被交管支队西塞山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曹勇呼气酒精含量值为 8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状态。民警依法将其带至爱康医院提取静脉血样,并将血样送至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经鉴定,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曹勇的血液样品中检测出乙醇,其含量为1.1201mg/ml(112.01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十日 | 2026-3-16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44号 | 陈学任
| 420221********1214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3月05日20时07分许,陈学任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鄂BCZ108的小型普通客车沿东方大道由团城山方向往铁山方向行驶,行驶至东方大道圆门水库路段时,被下陆大队民警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现场检测,陈学任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61毫克/100 毫升,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三日 | 2026-3-18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43号 | 张广明
| 370121********1514 | 因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1月11日13时28分许,张广明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鄂B1Q716的小型轿车沿106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106国道卫王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下陆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现场检测,张广明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44毫克/100毫升,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七日 | 2026-3-18 | 黄石市公安局 |
2026年度行政处罚公开(3月15日-3月21日)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 时间:2026-03-23 09:34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