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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行政处罚公开(4月15日-4月30日)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      时间:2026-05-01 09:0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78

柯梦赐

420281********2419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6年04月18日01时37分许,柯梦赐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鄂 BD19944的小型普通客车沿杭州西路由市政府方向往车管所方向行驶,行驶至杭州西路居然之家路段时,被下陆大队民警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现场检测,柯梦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44毫克 /100 毫升,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2026-4-29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77

石昕

420202********0011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且驾驶人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2026年04月08日16时43分许,石昕驾驶号牌为鄂 G1WH78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黄石市黄石港区迎宾大道与黄石大道交叉口路段时,被交通管理支队黄石港大队执勤人员拦停检查。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状态。因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依法带其至黄石市中心医院提取静脉血样。后民警将血样送至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经鉴定,鉴定意见为:送检的被鉴定人石昕的血液样品中检测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22.12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2026-4-24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75

江国良

420700********5995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 动车的行为。

2026年04月02日23时23分许,江国良驾驶号牌为鄂 BCX233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黄石市黄石港区迎宾大道道达尔加油站 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黄石港大队的执勤民警查获。 经酒精呼气测试,江国良酒精含量为4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 动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 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五日

2026-4-24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74

舒文风

420222********2052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6年03月12日15时33分许,舒文风驾驶的鄂BA8250号普 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太子镇黄太路口时与柯卫的驾驶鄂B3Y352号小型轿发生交通事故,致舒文风受伤,车辆受损。民警现场勘查完毕后,迅速赶赴黄石中心医院急诊室对舒文风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 68mg/100ml,因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黄石市中心医院提取静脉血样,经送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鉴定结果为:从送检的舒文风的血液样品中鉴定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 65.90mg/100ml。经依法调查认定,舒文风承担此次道路事故的同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七日

2026-4-24

黄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