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处罚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84号 | 马国锋
| 420281********8053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4月30日13时16分许,马国锋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百花路自北向南方向行驶,行驶至百花路桥头北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 2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 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 行政拘留 七日 | 2026-5-14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85号 | 谭北春
| 420205********5757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4月23日20时06分许,谭北春驾驶鄂B3P113号普通 二轮摩托车沿铁山友爱路自北向南方向行驶,行驶至铁山友爱路地质巷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三日 | 2026-5-14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83号 |
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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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3********2517 |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且驾驶人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 |
2026年04月02日20时43分许,郑斌驾驶号牌为鄂B8ZN17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花湖大道检察院路段时,被交管支队黄石港大队执勤民警依法拦停检查,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9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状态。因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依法将其带至黄石市中心医院提取静脉血 样,并将血样送至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经鉴定,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郑斌的血液样品中检测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 96.5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十日 |
2026-5-8 |
黄石市公安局 |
2026年度行政处罚公开(5月8日-5月14日)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 时间:2026-05-15 10:15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46号